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2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南通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5-08-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尊敬的丁邦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引导广场舞(健身操)活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全民健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几年来,我市一直致力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开展有益身心的全民健身运动,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展现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广场舞(健身舞)作为老百姓最喜闻乐见的健身项目,深受城乡居民的喜爱,但是也正如您的建议中所提到,音乐扰民和居民投诉的情况时有发生,结合健身群众的实际需求,我们体育部门将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优化场地设施配置。广场舞项目对场地的要求与其他锻炼项目相比相对较低,只要有相对平坦的硬质化地面即可,一般游园内均有空地可供居民使用。但是也有部分居民只顾离家近,在小区内见缝插针的使用公共场地,难免造成扰民现象。我们倡议小区物业和社区干部需对这部分健身群众进行劝导,一方面向他们解释清楚扰民行为不可取,另一方面要在小区外围寻找合适的场地供锻炼使用。有条件的街道和社区还应在场地周边设置电源,供健身群众外接音响使用。在健身群众聚集量大的公园或者广场,可以试点使用定向音响播放设备,将极大缓解噪音扰民的情况。

二是加大文明宣传力度。发挥社区基层工作者的作用,通过在小区宣传栏,小区业主群,和“三微一端”平台做好文明健身的倡议,引导广场舞爱好者遵守社会公德,减少扰民行为。制定广场舞活动规范,明确时间、地点和音量控制,加强对广场舞组织者的管理,加强与周边居民的良好沟通,在锻炼身体的同时,减少因扰民带来的社会矛盾。

三是提升健身指导水平。加强对广场舞协会和其他健身协会的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社会组织的引领作用,体育部门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培训力度,把热心志愿服务的群众拉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通过他们做好健身群众的引导工作,同时也把科学健身的理念传播给广大人民群众。

综上所述,我们体育部门将联合住建部门和园林部门,因地制宜的在公园绿地中增加体育场地,安排资金优化场地设施,通过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基层社区工作者架起健身爱好者与小区居民的沟通桥梁,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全民健身需求的同时,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贡献力量。

                    南通市体育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