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2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统筹设置“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建议)
来源: 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2-11-13 累计次数: 字体:[ ]


尊敬的张笑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设置“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建议”已收悉,经与民政局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卫健、民政、医保、财政等部门抢抓养老服务业发展机遇,以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为契机,突出规划引领、强化政策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夯实基础建设、规范服务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一、关于“整合地方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向养老服务业投入”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实施办法》《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降低养老机构准入门槛,实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制度。提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对全市新建养老床位每张给予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每月最高300元的运营补贴。协调金融部门完善投融资政策,在全国率先出台银行业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全省率先出台民办(营)养老服务机构贷款贴息、养老服务招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推动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问题,减少融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

二、关于“增加养老补贴,加大对老年福利的投入”的建议。一是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独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苏财社〔2014〕254号)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建立完善高龄、失能、失独等老年人补贴发放制度,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在省定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各地根据养老服务评估情况,结合老年人实际需求,在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基础上,稳步提高补贴发放标准,有效解决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问题,切实减轻经济困难特殊老年群体养老服务负担。二是推行居家和社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稳步扩大居家和社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覆盖范围,除特困、低保、低收入、重点优抚、重度失能等老年人外,普惠扩面至8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服务补贴为每人每月40—300元不等,服务项目涵盖送餐助餐、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应急服务、精神慰藉等5大类,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定制化、个性化服务。三是持续优化尊老金发放管理2011年,我市实施尊老金发放政策,具有本市户籍、80周岁至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90周岁至99 周岁的高龄老人尊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发放。2018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民发〔2018〕41号),变居民申请为社区主动告知,重点抓好数据统计、审批发放、政策宣传等关键环节。2019年,在“南通百通”APP上开辟“尊老金申请”系统,拓展线上申请渠道,方便老年人足不出户完成操作。此外,强化数据核查,充分利用尊老金信息系统加强动态监管,避免重复发放、漏发或错发情况。2021年,我市全年发放尊老金3亿元,惠及80周岁以上老人45.85万人。

三、关于加大对养老人才的培养和招聘的建议。联合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出台南通市《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15项具体意见,为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提高政策待遇,吸引年轻人深耕养老行业,对新入职养老服务机构且在护理岗位工作的大专院校毕业生给予入职补贴,对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大专院校毕业生,按照学位等级最多给予50000元一次性入职奖励。符合相关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最高可获一次性职业技能等级获证补贴5000元。对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期间,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通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持续推进医养结合方面各项工作落地生效。再一次感谢您对我市医养结合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支持和指导。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