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昌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企业用工以减少劳动纠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承压的背景下,劳动关系稳定性面临严峻挑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激增与仲裁资源有限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下,全市人社部门一贯坚持加强多部门联动,凝聚内外多部门合力,近年来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联合工会、法院等部门开展法律宣传服务企业活动,通过走访座谈、集中宣讲、对企培训等方式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二是市人社局联合市总工会发布《南通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规范指引》,积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调解组织,推动用工人数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广泛建立企业调解委员会。三是进一步强化调裁审衔接,增强案件处理能力,提升调裁审一致性,确保合法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双方利益。结合提案建议,在规范企业用工以减少劳动纠纷方面,以人社为主的多部门还应进一步担当作为,现明确如下的具体举措:
一、制度先行,源头规范用工行为
人社和总工会等部门联合推动用工人数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资、社保、考核标准等关键条款。指导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建立规章制度,推动企业建立涵盖招聘、劳动合同签订、薪酬福利、考勤休假、离职解聘等全流程的规章制度,并将该规章制度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引导企业改变粗放用工模式,从制度层面规范用工行为,减少因管理漏洞导致的不必要纠纷。创新普法形式,结合五一劳动法治宣传服务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通过上门走访、举办培训班、开设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座谈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多维度、广覆盖的普法宣传,向广大企业和劳动者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联动执法,提升企业法律意识
人社部门聚焦建筑等重点行业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未依法参加社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问题的专项排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理。与工会、司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处罚;对恶意拖欠工资、情节严重的,纳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针对违法劳动派遣、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突出违法问题,与公安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风险提醒、行政约谈、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手段予以依法处理。通过联动执法,使得企业知晓违法后果,从而提升企业守法意识。
三、多元化解,高效处理劳动纠纷
人社、工会等部门积极协同推进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建立完善和提档升级工作,鼓励、引导和帮助企业自主解决内部劳动争议,推动企业建立劳资沟通对话机制,畅通劳动者意愿表达渠道。加大指导劳动力密集型民营建筑企业成立调解委员会工作力度,推动该类企业自行化解本单位的劳资纠纷。依托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人社协同多方调解力量,推动工会驻仲裁院法律服务(援助)站落地生效,与工商联积极推进总商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强化调裁审衔接为核心,实现职工法律援助、调解与劳动仲裁、诉讼无缝对接,形成援助、调解、仲裁、诉讼的快捷处置通道,快速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同时,人社与法院强化沟通,加大对案件的研讨力度,商定争议处理口径和裁判标准,确保裁审一致性,努力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公正合法保护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共建全市更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