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6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议)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10-14 累计次数: 字体:[ ]

王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问题的确存在,相关建议针对性强,我们将充分采纳。保障农户住房安全和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是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农村社会稳定和新农村建设的大事,对推动城乡和谐建设,为广大农村群众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把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农房安全和建设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来抓。针对30年以上农村危旧房屋,我市正积极开展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自建房安全专项行动等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重点推进1980年及以前建造的农房改造改善,支持鼓励1981年至2000年所建农房的改善,对有安全隐患的优先及时改造,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面

(一)积极部署推进。为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我市制定《南通市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围绕农房改善、乡村改善两个重点,拟定规划引领、农房安全、农房改善、农房品质提升、乡村风貌塑造、农村全面发展等方面十四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南通农房改善和美丽田园乡村建设相关要求。建立市、县、镇、村五级联动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为副召集人,30个单位部门为成员的南通市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加强部门协调,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指标。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两个方面目标:

一是农房改善方面:2022-2026年改善全市5万户以上农村住房,力争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危房消险解危、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1980年及以前的且农户有意愿的农房改造改善。农房安全有序管控,农房品质有效提升。

二是村庄改善方面:至2026年底建成100个左右省、市级特色田园乡村,美丽宜居乡村建成率达100%,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再上新台阶,具有江海风韵的全市域美丽田园乡村美好模样初步显现。

(三)全面调查摸底。聚焦农村危房、1980年及以前建的农房和农村低收入群体,细致开展农民意愿和乡村现状摸底,详细了解农民改善意愿及需求、村庄人口、农房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情况。全面准确了解进城、入镇、留乡的人口规模、分布状况和改善方式,建立改善农户基本情况清单。全面摸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现状、需求和规划,编制项目建设计划,建立农房改善实施项目清单。全面梳理乡村特色资源,结合农房改善和乡村改善,提升乡村建设品质,建立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培育清单。

(四)制定工作计划。围绕年度指标,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制定2022年度农房改善专项行动计划,将计划明确到户、将项目落实到村。在制订计划时,结合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等创建,统筹安排村庄建设实施项目,切实提高农房品质和乡村建设水平。

二、农房安全方面

(一)行政村集体土地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

2021年6月底前全市1295个行政村全部排查结束,共排查农房141.7万户。第一阶段,2021年6月底前,用作经营、经鉴定为C、D级的危险房屋39户已经整治结束;第二阶段,鉴定为C、D级的危险房屋2141户,已整治1273户,完成率59.46%,计划于2023年6月底前整治完成。

(二)农村危房改造。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于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新四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做好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该项工作从2012年启动实施,截至2021年底,全市累计改造23446户。2022年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55户以上,目前已完成95户。

(三)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一阶段,2022年8月底前,全市117个乡镇(街道),除9个没有自建房外,其他108个乡镇(街道)经营性自建房全部排查结束,共计排查经营性自建房87371栋,其中初判存在隐患的1619栋,有管控措施的35栋;第二阶段,要求城乡所有自建房于2023年6月底前排查结束,目前已排查1810536栋,总量在全省排名第五位。目前稳步推进排查整治,计划2024年12月底前存量安全隐患整治结束。

三、农村建房方面

2020年,市住建局成立四个组专题研究农村建房工作:即

政策法规研究组、指导意见起草组、设计导则和图集工作推进组、安全质量管理研究组,对农村建房相关问题开展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和梳理。

(一)制定出台指导意见。全面梳理国家、省和外地关于农村建房的政策法规,起草《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由市两办联合印发(通办发﹝2020﹞26号),严格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和用地手续,逐步建立农房全生命周期建设管理体系。目前各板块根据指导意见制定了本地实施细则,但在宅基地审批、建房面积等方面,仍有落实不到位现象。

(二)组织编制设计导则和图集。市住建局起草了《农村住房建设设计导则》(初稿),委托南通建筑设计院编制了6套、72款农房图集,指导各板块开展农房建造图集设计和征集,如皋、海门等地设计了图集。但建房群众选用率不高,一方面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希望选用更好的图纸;另一方面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因图集设计标准较高,而承担不起建造费用,选用积极性不高。

(三)研究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市住建牵头组织起草《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初稿),指导各地将农房建设管理纳入非报建工程施工安全监管范围,但农村建房为限额以下工程,不适用《建筑法》相关规定;随后,市住建局牵头起草并由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意见》(通政办规〔2020〕3号)文件,对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要求予以明确。

下一阶段,我市将紧紧围绕农房条件改善、农房安全和建设管理工作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积极稳妥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布局规划发展村庄,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立足近期需求和长远发展,做到优先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入镇落户、优先改善低收入农户居住条件、优先推进农村危旧房改善改造“三个优先”。

二是加强联动协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压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增强工作合力。整合发改、资规、农业农村、交通、水利等部门资源,集中各类项目、资金、土地、人才等向农房改善相关镇村集中,与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培育、省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创建等有效衔接,以点带面,推动乡村建设提质增效。

三是完善配套政策。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破解农村建房、宅基地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农业产业项目发展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瓶颈,畅通非规划发展村庄原地翻建渠道,引导村集体盘活利用空关房,完善有序退出宅基地相关政策,系统化解农房改善和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随时提出宝贵意见,以帮助我们不断地改进工作。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