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如东县2022年农村户厕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如东县 发布时间:2022-06-10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如东县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2022年农村户厕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47号),就深化农村户厕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现由如东县农业农村局为您做如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农社发〔2021〕1号)《关于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苏乡振〔2021〕11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东办〔2022〕20号)要求,结合如东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如东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将农村“厕所革命”作为“十四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系统总结梳理农村厕所革命的经验与不足,以全面消除旱厕、全面建成无害化卫生户厕为目标,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注重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扎扎实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改善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奋力谱写沿海高质量发展如东新篇章。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主体意愿,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鼓励和引导农户主动参与农村“厕所革命”。

2.坚持统筹推进。以镇(区、街道)为单位统筹协调“厕所革命”与农房改善、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公共空间治理、“三棚”整治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工作。县镇两级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技术指导,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协同推进机制。

3.坚持质量优先。进一步完善农村改厕工作推进机制、标准规范等,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已改户厕维护,确保改一处、成一处、用一处,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4.坚持建管并重。要把农村户厕设施运行管护放到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切实改变“重建轻管”、“政府包办”的局面。积极探索粪污接管处理和资源化处置机制,保障农村户厕设施长久发挥效益。

四、工作目标

全县17个行政村试点整村推进模式,农村户厕计划新建改造提升不少于9192户,全面消除旱厕、建成无害化卫生户厕,形成农村户厕改造典型案例。推动户厕由室外向室内转变,由厕所向卫生间转变,农村户厕卫生环境大幅提高,接入污水管网覆盖率明显提升,运行管护机制持续稳定,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其他村(居)全面开展厕所排查“回头看”,制定一户一厕改厕方案。

五、时间部署

一是调研摸底阶段(2022年1月-3月)。各镇(区、街道)要全面开展户厕现状调查摸底,以村为单位,对区域内户厕现状,包括旱厕、直排式水冲厕所、三格式水冲厕所数量等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户厕基础信息采集,为下一步录入省级户厕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准备。按照整村推进的思路,综合各类因素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改厕工作具体点位和模式,逐户逐组落实改厕任务。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4月-10月)。各镇(区、街道)要成立改厕办公室,负责全镇改厕工作,对接生活污水纳管,制定出台本镇年度实施方案。要明确年度目标,安排专项资金,高标准推进新一轮户厕改造工作。要明确专职联络员,每月上报工作进度,巡查工作质量,确保10月底前完成工程验收。改厕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村振兴、人居环境考核。

(1)分类实施。采用统建模式的由各镇(区、街道)统一招投标。农户自建的严格履行申报和验收程序。

(2)建立电子档案。所有新建改造和整改达标户厕要建立电子档案,留存施工前、中、后照片,拍摄照片软件为水印相机,需包含拍摄时间、地点、参照物等信息。同时,施工后照片还需包含卫生间(含卫生间门)、马桶、户厕编码、化粪池及旱厕填埋后场景等内容。电子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并备案留存。

(3)施工队招募。实施“三格式”改厕项目招标的镇(区、街道),在本级纪委监委监督前提下,可以通过集中议价、邀请招标等多种形式,招募施工队伍。农村改厕施工须由经过培训的施工人员或有资质的施工队承担(施工队招募坚持属地优先、有改厕经验优先、重诚信守信誉者优先的原则)。

(4)施工过程及日常管理。建立由镇(区、街道)主管、第三方监理、村级现场质量监督人员三级齐抓共管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各地区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农村厕所管护体系,形成规范化的使用管护制度。

三是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2月)。

(1)村组自查。各村完成改厕任务后,组织村“两委”成员、老干部、党员代表等逐户核实改厕受益农户信息,做好登记造册,经受益户签字确认后,向社会公示相关收益农户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申请镇(区、街道)验收。

(2)镇(区、街道)级验收。镇(区、街道)组织财务、审计、纪委监委以及群众代表、施工方等逐户进行改厕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本区域改厕农户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向县市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底)。同时,新建户厕的电子照片和纸质《如东县农村户厕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记录表》,一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留存。

(3)县级核查。按照先申请先核查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改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或第三方机构对镇(区、街道)验收情况进行逐户核查。根据考核结果,分类汇总改厕合格数量并结算奖补资金,对提前完成任务的镇(区、街道)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六、相关要求

(1)集中整治消除旱厕。各镇(区、街道)要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契机,结合农村“三棚”整治工作,开展拉网式排查,对重点路段、道路沿线、村域内无人使用或村部周边等影响村域环境的旱厕、露天粪坑、简易厕所一律依法取缔。对因畜禽养殖需要保留作为蓄粪池的,农户提出申请,镇村批准,并根据畜禽粪污处置要求进行管理。

(2)鼓励新建户厕入室。推动户厕由室外向室内转变,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新建室内卫生间。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镇(区、街道)对每个新建、改建户厕,均要编码。新建、整改达标户厕均参照《如东县农村三格式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与管理技术要求汇总(试行)》执行。

(3)准确把握奖补对象。享受新建类奖补的农户,须为从未享受过改厕惠民政策的农户。坚持一户一厕奖补,原则上对于有多处住宅的农户,只能一宅享受户厕新建或改造奖补。因遗产继承等原因造成一户多宅的,第二处住宅可享受旱厕取缔奖补政策。

(4)严格资金使用方向。整改达标户财政资金应重点用于户外旱厕取缔、三格化粪池改建(含施工费用)、粪污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等建设内容。马桶修理或更换等,原则上不纳入县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范畴(对建档立卡户予以支持)。

(5)严把产品质量关。各镇(区、街道)要严格确定选材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杜绝质量低劣产品,统一购买的三格式化粪池使用寿命年限不得少于30年。

(6)加强施工质量管控。各镇(区、街道)要规范组织施工,严把施工质量关,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镇级验收制度。县级将对工程进行过程跟踪和复查,监督工程质量。

七、2022年农村户厕改造资金奖补明细

(一)上级奖补资金

县级对农村户厕新建和改造提升工作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的新建、整改提升户厕、旱厕取缔分类进行奖补。农户自建或镇(区、街道)统一实施,奖补标准一致。

1.新建奖补

(1)新建户是指从未享受过农村户厕奖补政策的农户。1.新建入室卫生间。新建入室卫生间,门、照明齐全,具有洗浴功能,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验收标准,同时拆除室外旱厕的,每户综合奖补2000元;旱厕未拆除仅作永久性密封的,每户综合奖补1000元。

(2)新建户外卫生间。在主屋外新建卫生间,门、照明齐全,具有洗浴功能,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验收标准,同时拆除旱厕的,每户综合奖补1500元;旱厕未拆除仅作永久性封盖的,每户综合奖补800元。

2.整改提升奖补

2018年前已享受过政策改造但不达标的户厕,取缔室外旱厕、修缮三格化粪池及其他内容,达到无害化卫生户厕标准的,每户综合奖补1000元;2018年前已享受过政策改造但不达标的户厕,旱厕密闭封盖另做他用、修缮三格化粪池及其他内容,达到无害化卫生户厕标准的,每户综合奖补600元。建档立卡户厕所修缮不受建设年度、建设内容限制,应修尽修,按实报支。建档立卡户仅更换马桶的,原则上不超过400元/个。整村推进的整改提升户可不受改厕年代限制,应改尽改。对户籍数1500户及以上、800-1500户、800户以下的村(当年新建或整改提升户厕数分别不少于500户、300户、150户),2022年率先整村完成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分别以奖代补每村30万元、20万、10万元。对于未能完成当年改厕任务的镇,按比例同步扣减县级奖补资金。

3.旱厕取缔奖补

对已建达标卫厕但旱厕未取缔的农户,按照旱厕取缔500元/户、永久性安全封盖200元/户奖补。

(二)镇(区、街道)财政配套资金

各镇(区、街道)要加大投入力度,足额安排农村户厕改造配套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招标价与县奖补经费的差额、污水管网连接费用,确保改厕达到实效。

1.户厕新建与整改。新建与整改提升的农村户厕,均以不低于400元/户的标准安排专项资金配套。

2.旱厕取缔。对于已享受改厕政策、需进行旱厕取缔的,以不低于300元/户标准进行补助;永久性封盖200元/户奖补助。

3.工作经费。以农村户厕改造提升不高于50元/户的标准落实好基层工作经费,对承担改厕工作任务的基层人员给予适当补助或实施购买服务,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以不高于30元/户的标准对现场质量监督人员实施购买服务。

各镇(区、街道)要建立长效管护资金保障机制,每年至少从本级财政中安排建设资金的5%(镇区剩余配套资金一并计入)作为卫生户厕维护管理专项经费,用于支付现场质量监督员购买服务费用、镇村组工作经费、长效维护管理经费、环卫吸粪车服务人员的奖励等,确保农村户厕配套设施及运营管理良性运行。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厕所建设、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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