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东县出台了《县政府关于印发<如东县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规定>的通知》(东政规〔2022〕1号)(以下简称《规定》),就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规定有关内容,现由县民政局为您作如下解读。
一、《规定》主要内容
《规定》共分三部分二十二条,对原则要求、规划建设、日常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1. 原则要求:首先开宗明义,提出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的要求,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2. 规划建设:一是提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以人为本、适度前瞻、合理布局、统筹平衡、差异配置、节约集约、存量挖潜”的规划原则;二是具体要求,按照“八有”标准建设。
3. 日常管理:一是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不得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活动;二是公墓(骨灰堂)需聘用专门管理人员,要有管理制度;三是做好已建公墓的提档升级;四是推广集体祭奠、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方式;五是公墓(骨灰堂)实行年检制度;六是明确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查处方式。
二、《规定》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如东县公益性公墓特别是骨灰堂建设还相对滞后,各类资源整合不到位,服务效能有待提高,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势在必行,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形势有变化。为了加强地名管理,2021年3月31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最新通过的《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对公墓(骨灰堂)的管理和建设提出新要求,由于省市有关公墓(骨灰堂)最新法规的相继出台,直接导致2013年9月《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3〕134号)有些规定已不符合最新要求,也不能适应当前如东发展的新形势,迫切需要修订出台新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规定。
二是基层有需要。近年来,全县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154处。但是目前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墓穴和格位数与群众的殡葬需求相比还有差距,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的理念还相对滞后,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尚未有效形成。为了便于加强地名管理,这次将各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法规的精神整合为一个文件出台,这个文件既融合了上级精神,提出了新形势下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的理念和思路,也结合了如东实际,对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力求有操作性,做到既尊重历史和现状,又能体现如东特色和时代特点,全面提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范化管理水平,满足群众殡葬需求,推动社会文明殡葬,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制定依据及过程
《规定》由县民政局负责起草,《规定》是根据江苏省人大、省民政厅和南通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在2013年9月《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3〕134号)基础上,结合如东实际进行修订,《规定》与各级法规及文件精神无原则上相违背的内容。县民政局已向各镇(区、街道)和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收到有关意见建议后,认真进行了修改,形成《规定》,已由十八届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由县政府正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