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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报讯 (通讯员徐振宇 记者王玮丽)“现在开庭!请被告人摘下口罩核对身份。”昨日上午,崇川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陆燕红通过“支云科技巡回法庭”线上开庭的形式,与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崇川区检察院实时连线,审理缪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今年5月14日晚,缪某在市区青年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庭审开始后,公诉人在检察院的远程庭审室对缪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陆燕红在法院审判法庭主持案件的审理,公诉人采用多媒体示证手段向被告人及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缪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表示认罪认罚,请求法院从轻处理。
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检察官和被告人虽然分处三地,但通过支云庭审系统,交流不受任何影响,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紧促有序,声音清晰,画面流畅。经过不到半个小时的开庭审理,法庭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决被告人缪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缪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人民法院长期面对案多人少的压力,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有效缓解人案矛盾,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我们积极探索简案快审的线上模式,以刑事犯罪中占比较大的危险驾驶案为突破口,公检法联动建立‘支云科技巡回法庭’,实现法官与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不见面办案,并利用政法协同办案平台,进行快速立案、电子阅卷以及送达文书等工作,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陆燕红介绍,以往崇川法院危险驾驶案的平均审理时间在16天左右,但利用支云庭审系统简案速裁,当天立案,次日开庭并判决,将审理时间缩短到了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