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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简单一罚了之 联合执法成常态 监管与服务并重
打好组合拳 对环境违法“零容忍”
来源:南通日报 发布时间:2020-06-08 字体:[ ]

4日,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发布《南通市十大环保典型案例》。自去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以来,我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68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6件,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3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1人。

“谁污染,谁治理”得以实现

记者注意到,十大典型案件中,线索来源既有执法检查,也有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公众监督逐渐成为环境执法的有力支撑。从违法种类来看,既有暗管偷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常见违法案件,也有虚假验收等新型案件,基本涵盖当前环境执法中发现的主要环境违法案件类型。从处罚措施看,在常规罚款处罚的基础上,广泛使用了配套执法措施,有移送司法机关的刑事案件,也有生态损害民事赔偿的案件,我市通过组合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态度鲜明。

“环境行政处罚不是目的,而是制裁环境违法行为、优化环境治理的一种手段。”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州区某化工厂非法填埋固废案中,通州生态环境执法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并没有一罚了之,而是督促责任方按照规范进行处置并开展场地调查工作。截至目前,该涉案下脚料废渣已完成清理,并对厂区内剩余的水处理药剂、污泥等废物进行处置清运,共计处置污泥等固体废物260余吨。生态环境部门以推进生态修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谁污染,谁治理”的理念得以有效实现。

多个部门联合作战

十大典型案例之一的启东制药厂董事长伙同企业高管污染环境一案,是市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联合作战的典型案例。侦破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线索,密切跟踪、连夜蹲守,案发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到场,控制相关人员,固定现场证据,并对在逃人员展开连夜追捕。

如今,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已经成为常态化,特别是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深度对接,就情报线索、案件定性、证据标准等积极会商,建立健全信息情报共享机制、重大案件联合侦办机制、案件移送协作机制、联勤联动机制、智慧研判机制和环境犯罪共商治理机制。

去年以来,全市范围开展3次大规模交叉执法检查,开展398次夜间或节假日突击检查,与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117次联合执法检查。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68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6件。全市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3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1人。

推行普法式、提醒式执法

“一年多来,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执法理念从倒逼发展向激励发展转变,执法方式从凭经验执法向精细执法、科技执法转变。”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孙立新说。

今年1月17日,海门生态环境局接群众信访举报,江苏某药业有限公司西侧河道水质发黑发臭。环境监测人员对该单位厂区西南侧排口进行水质采样,经检测,COD浓度超过排放标准2.12倍。在对超标问题立案查处的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多次上门执法服务,帮助企业查找危废处置、雨污分流等其他环境问题11处,助力企业整改。

加大执法力度同时,生态环境部门“下”好服务企业“先手棋”,推行普法式、提醒式执法,发扬“店小二”精神,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杜绝“以罚代管”,精准雪中送炭。

去年,我市出台了《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对环境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认定的意见(试行)》,确定五大类轻微免罚行为,对40余件轻微违法行为免予立案处罚,涉及金额400余万元;建立“信任保护原则”,确定首批553家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对守法企业免于现场检查,做到无事不扰;聚焦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充分运用无人机、红外线检测仪、微风风速仪等执法取证装备,常态化开展无人机航测、走航车监测、声呐船探测;同时,生态环境部门还结合污染源在线监控、用电监控系统,探索实施非接触式现场执法等,有效填补现场执法监管中的盲点。

(记者 彭军君)

不是简单一罚了之 联合执法成常态 监管与服务并重
打好组合拳 对环境违法“零容忍”
来源:南通日报 发布时间:2020-06-08 字体:[ ]

4日,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发布《南通市十大环保典型案例》。自去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以来,我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68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6件,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3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1人。

“谁污染,谁治理”得以实现

记者注意到,十大典型案件中,线索来源既有执法检查,也有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公众监督逐渐成为环境执法的有力支撑。从违法种类来看,既有暗管偷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常见违法案件,也有虚假验收等新型案件,基本涵盖当前环境执法中发现的主要环境违法案件类型。从处罚措施看,在常规罚款处罚的基础上,广泛使用了配套执法措施,有移送司法机关的刑事案件,也有生态损害民事赔偿的案件,我市通过组合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态度鲜明。

“环境行政处罚不是目的,而是制裁环境违法行为、优化环境治理的一种手段。”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州区某化工厂非法填埋固废案中,通州生态环境执法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并没有一罚了之,而是督促责任方按照规范进行处置并开展场地调查工作。截至目前,该涉案下脚料废渣已完成清理,并对厂区内剩余的水处理药剂、污泥等废物进行处置清运,共计处置污泥等固体废物260余吨。生态环境部门以推进生态修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谁污染,谁治理”的理念得以有效实现。

多个部门联合作战

十大典型案例之一的启东制药厂董事长伙同企业高管污染环境一案,是市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联合作战的典型案例。侦破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线索,密切跟踪、连夜蹲守,案发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到场,控制相关人员,固定现场证据,并对在逃人员展开连夜追捕。

如今,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已经成为常态化,特别是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深度对接,就情报线索、案件定性、证据标准等积极会商,建立健全信息情报共享机制、重大案件联合侦办机制、案件移送协作机制、联勤联动机制、智慧研判机制和环境犯罪共商治理机制。

去年以来,全市范围开展3次大规模交叉执法检查,开展398次夜间或节假日突击检查,与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117次联合执法检查。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68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6件。全市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3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1人。

推行普法式、提醒式执法

“一年多来,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执法理念从倒逼发展向激励发展转变,执法方式从凭经验执法向精细执法、科技执法转变。”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孙立新说。

今年1月17日,海门生态环境局接群众信访举报,江苏某药业有限公司西侧河道水质发黑发臭。环境监测人员对该单位厂区西南侧排口进行水质采样,经检测,COD浓度超过排放标准2.12倍。在对超标问题立案查处的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多次上门执法服务,帮助企业查找危废处置、雨污分流等其他环境问题11处,助力企业整改。

加大执法力度同时,生态环境部门“下”好服务企业“先手棋”,推行普法式、提醒式执法,发扬“店小二”精神,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杜绝“以罚代管”,精准雪中送炭。

去年,我市出台了《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对环境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认定的意见(试行)》,确定五大类轻微免罚行为,对40余件轻微违法行为免予立案处罚,涉及金额400余万元;建立“信任保护原则”,确定首批553家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对守法企业免于现场检查,做到无事不扰;聚焦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充分运用无人机、红外线检测仪、微风风速仪等执法取证装备,常态化开展无人机航测、走航车监测、声呐船探测;同时,生态环境部门还结合污染源在线监控、用电监控系统,探索实施非接触式现场执法等,有效填补现场执法监管中的盲点。

(记者 彭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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