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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报讯 (记者刘璐)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记者昨天从市工信局了解到,此次试点示范内容主要包括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能制造先行区三个方面,相关部门正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先后遴选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305个。此次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示范作用显著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培育若干智能制造先行区,凝练总结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价值的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带动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装备、软件、标准和解决方案,推动智能制造标准的试点应用,探索形成具有行业区域特色的智能转型升级路径,开展大范围推广应用。
根据相关要求,申报主体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解决方案须无知识产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