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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关于《南通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放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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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22年11月11日 -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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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单位: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市交通运输局修编起草了《南通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放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1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我局。为便于我局进行答复,提交意见时请提供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韩韶英,电话:59003922,电子邮箱:ntjtgjb@nantong.gov.cn,传真:59003777。
南通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放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南通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放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图纸1.zip
南通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放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图纸2.zip
南通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放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图纸3.zip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11日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为更好地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2021年,我市编制发布了《南通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网络逐步形成。今年以来,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形势更加迅猛,对充换放电基础设施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适应新发展形势,进一步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充换放电网络,更好的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新能源汽车用能需求,根据市政府的指示,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围绕V2G车网互动、有序充电等新技术、新要求,修编起草了《南通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放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依据
1.《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南通市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力条例〉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
2.《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公示草案)、《南通市市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相关板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三、编制过程
2022年8月,启动《南通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放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修编工作,明确工作方案;2022年9月,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相关规划,结合有关城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相关文件,起草形成《南通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放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的修编稿;2022年9月~10月,会同相关板块、部门、专家进一步讨论研究,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优化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南通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放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共设置6章。
第一章 综述。对南通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发展环境及趋势进行判断,盘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面临的现实挑战。
第二章 规划总则。提出重点满足近期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发展潜力的规划布局原则;提出有序充电、车网互动技术充放电模式;提出2025年近期目标(基本形成南通市区一体化的公共充电服务网络,有效满足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展望2035年远景目标(全面建成全市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网,将南通建设成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示范城市)。
第三章 充电桩需求量预测。在人口数量、机动车保有量预测数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车辆报废规律、车辆保有量增速以及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等因素,科学预测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物流车等各类型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进而判断相应充换电设施的布局需求;强化电力配套,对充换电设施用电负荷同步核算预测。
第四章 空间布局规划。结合区域发展定位、交通出行特征,确定充换电设施服务半径合理、车桩比达标的三类发展分区;提出集中站为主、共建站为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供给策略,布局点位做到地块落实、数量明确(“集中站”即集中式公用充(换)电站,集快、慢、换等功能于一体;“共建站”即共建式公用充电站,主要与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商业、商办、宾馆、医院及其他商业服务业设施配建停车场联合建设的充换电设施)。至2025年,南通中心城区共布置专用、(集中式、共建式)公共充电站391处,其中专用充电站82处,(集中式、共建式)公共充电站309处,其中建设或预留具备V2G功能的场站10座;居住小区专用充电设施、单位内部停车场专用充电设施、配建式公共充电桩、换电设施、自用充电设施等明确布局配建原则。鼓励建设光储充放一体化充放电站。至2025年,南通中心城区共布置专用及公共充电桩不少于1.94万个,其中专用充电桩不少于0.44万个,公共充电桩不少于1.50万个。新建的充电设施原则上应当具备有序充电功能。进行远期展望,至2035年,南通中心城区电动汽车保有量预计将达到46万辆,规划布置专用充电桩不少于0.85万个,公共充电桩不少于6.5万个,V2G型充电场站50座以上,鼓励推广光储充放一体化模式,全面建成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网,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充换放电基础设施示范城市,为构建虚拟电厂、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提供重要支撑。
第五章 保障措施。从健全推进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有机融入控规,强化用地保障;加强配电建设,强化电力保障;推动有序建设,强化服务保障;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保障;推进创新应用,强化科技保障六个方面,明确规划实施保障体系,推动规划任务落到实处。
第六章 附则。明确规划由文本、说明书和图件三部分组成;规划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需进行修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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