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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主题:

    《关于加快推进市区“退二优二”工作的 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 征集时间:

    2020年05月28日 - 2020年06月03日

  • 征集单位:

    南通市工信局

《关于加快推进市区“退二优二”工作的 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为落实市委“三个全方位”战略,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借鉴相关地区做法,结合南通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区有关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6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在本页面征求意见栏内直接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市行政中心综合楼1108室南通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邮编:226018)。

三、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dcs2001@163.com。


关于加快推进市区“退二优二”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区“退二优二”工作是指在南通市区范围内,引导低效工业企业加快转型或主动退出,引进优势企业实施先进制造业项目,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简称“退二优二”)。为落实市委“三个全方位”战略,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借鉴相关地区做法,结合南通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坚持集约发展,大力盘活低效工业用地,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推动市区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到2022年,市区盘活低效工业用地不少于2000亩。

(一)提高资源综合绩效水平。树立“亩产论英雄”的发展理念,综合采用多种手段,推动低效工业企业整治提升,提高亩均资源产出水平。

(二)拓宽城区工业发展空间。对照国家产业指导目录,推动低效工业企业加快退出,有效盘活闲置资产,为培育地标产业腾出发展空间。

(三)促进市区工业转型升级。探索低效工业用地盘活机制,鼓励引进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推动产业向高端发展。

二、适用范围

(一)低效工业企业。

列入“退二优二”范围的低效工业企业包括以下对象:

1.土地利用和综合产出效率低,亩均税收(包括减税退税额)低于4万元的工业企业。

2.列入市政府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散乱污”专项整治等名单中的工业企业。

(二)优势企业。

可享受本意见财政奖励政策的优势企业包括以下对象:

1.亩均税收产出达全市平均水平两倍以上的企业。

2.具备较强经济实力的行业骨干企业。

列入上述名单的工业企业由牵头部门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或地区)确定。

三、主要途径

(一)现有主体追加投资。鼓励低效工业企业通过追加设备投资或提高用地容积率等方式“零地技改”,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亩均产出水平。

(二)优势企业新上项目。鼓励低效工业企业将闲置土地和厂房依法转让、出租,或通过重组、股权转让等方式出售,引进优势企业实施新项目。

(三)国有公司收购储备。对短期内难以实施项目的低效工业企业用地,组织专业机构评估,并由属地政府(管委会)下属国有公司协议收回。

四、政策措施

(一)支持有效利用低效工业企业资产。支持优势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股权收购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盘活低效工业企业资产,实施新项目,提高亩均产出。对优势企业新上项目增加的设备投资,按现行智能化技术改造财政补助政策执行;新上项目投产后,整体亩均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达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按当年地方财政贡献额的10%、15%、20%给予奖励,自奖励当年起5年有效;优势企业租赁低效工业企业闲置工业厂房(合法产权部分)用作生产,投产后达到所在区产出要求的,租赁厂房面积达1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的,由所在区按每年每平方米分别给予40元、70元、100元一次性租金补助。

(二)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奖励力度。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司法拍卖、协议转让、兼并重组等方式取得低效工业企业闲置资产所有权并用于生产经营。出让方和受让方应依法缴纳相关税费。交易完成后,按照双方缴纳税费(仅指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陈欠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地方贡献额的50%奖励给受让优势企业。

(三)提高低效工业用地容积率。鼓励利用低效工业企业土地合理新建、扩建、改建厂房和利用地下空间,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提高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免缴增加面积的市政公有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单位凭区政府(管委会)意见,按程序变更规划条件后办理规划建设手续。

(四)探索低效工业用地使用权预告登记转让制度。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允许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低效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备案后,办理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总额达到法定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预告登记证明可作为办理规划、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预告登记生效期间,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五)收购储备低效工业企业用地。对低效工业企业因项目、资金、预期效益等原因无力追加投资,引进优势企业有困难的,可由各区政府(管委会)下属国有公司收购储备,用于后续引进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业,实施成长性好、产出水平高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各区政府(管委会)结合实际,组织专业机构评估后,对收储工业用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指建筑物、构筑物和在建工程)、现有生产设备予以补偿。

(六)倒逼低效工业企业提档升级。运用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综合评价结果,采用行政化、市场化、法治化等手段,逐步推行低效工业企业差别化政策,反向倒逼提质增效。严格控制低效工业企业新增用地,原则上不予核准和审批与其现有产品相同(近)的项目;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单位资源占用产出效益评价工作,实行差别化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和水电气政策;探索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对地方税收贡献额达到一定条件的分档予以奖励;加快构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违约开竣工、土地闲置、安全环保不达标等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上述财政资金奖励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市“退二优二”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工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发改、工信、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人行、银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参加相关会议。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市区“退二优二”重点工作,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定期听取各区“退二优二”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地点在市工信局,主要负责汇总各区“退二优二”工作相关情况,跟踪检查实施意见及领导小组部署工作落实情况等。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是推进“退二优二”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各区“一把手”挂帅,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完善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统筹、组织、协调并落实辖区“退二优二”工作;市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积极做好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及具体实施等相关工作。

(三)完善配套机制。各区对属地企业用地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全面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建立产业项目动态管理机制,积极盘活本区域低效工业用地。坚持规划引领,在低效工业用地上实施的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从产业准入、投资强度、产出效益、投产时间、节能环保、股权变更约束、违约责任等角度,建立新上项目评价认定机制,并纳入产业发展协议。

(四)加强考核督促。各地、各部门要把市区“退二优二”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抓紧研究推进。市“退二优二”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区、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推进,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以上意见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征求稿说明

市区“退二优二”工作指在南通市区范围内,引导低效工业企业加快转型或主动退出,引进优势企业实施先进制造业项目,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市区“退二优二”工作,是落实市委“三个全方位”战略,学习苏州发展经验的务实举措,有利于提高资源综合绩效水平,拓宽城区工业发展空间,促进市区工业转型升级。 去年底以来,根据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我局参照苏州等地经验,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市区“退二优二”工作的实施意见》初稿,并召开市相关部门及各区工信部门座谈会,研究修改意见。此后,又牵头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程赴苏州、宁波两地考察,形成了修改稿,并再次征求各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意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进一步征求修改意见。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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