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民意征集及意见反馈
  • 征集主题:

    关于《南通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2年07月01日 - 2022年08月01日

  • 征集单位: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南通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维护我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规范我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行为、推动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求,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南通市轨道交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南通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2022年8月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南通市崇文路2号,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处(邮编:226018)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平东车辆段客运中心(邮编:226361)。来信请注明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ntjtjkyglc@163.com交通运输局)、ntrtyykyaj@ntrailway.com(轨道公司)

联系人:市交通运输局,苏冬冬051359003751

市轨道公司,苏洋,051369888521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

南通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docx



征求稿说明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为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我市大力推进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的交通基础建设,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大交通格局正逐步形成。当前,我市轨道交通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轨道交通1号线将于2022年下半年投入初期运营,南通市将正式迈入地铁时代。为规范轨道交通开通后的运营秩序,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南通市轨道交通条例》的规定,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研究起草了《南通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
2.《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15号)
3.《南通市轨道交通条例》(苏人发〔2021〕76号)
4.南京、苏州、无锡、上海、厦门等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相关文件。
三、起草过程
2021年11月,启动《南通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明确工作方案;2021年12月~2022年3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城市轨道乘客守则,起草形成《南通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初稿;2022年4月~6月,会同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进一步讨论研究,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优化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南通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共十六条,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乘客守则》的适用范围
凡进入南通轨道交通各车站出入口、通道、站厅、站台和列车车厢等区域的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守则。
2.明确乘客应当遵守的票务管理规定
乘客应当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或者以轨道交通设施支持的支付方式付款乘车,并遵守以下票务管理规定:
(一)乘客进站乘车实行一人一票制,持单程票乘车的,应当在当日当站乘车;单程票未进站使用且票内信息可读取的车票,购票当日可在发售车站退票。
(二)乘客持票通过进站闸机进入付费区后,须在有效乘车时限120分钟内离开付费区;超时限的,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按照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收票款,但因轨道交通不能正常运营或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
(三)乘客超程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者无效乘车证件乘车的,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按照线网最高票价补收票款。
(四)乘客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加收线网最高票价五倍的票款;乘客持伪造、变造的车票或者证件乘车的,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加收线网最高票价十倍的票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老年人、中小学生、现役军人、残疾人等可以享受优惠乘车待遇,享受乘车优惠待遇的乘客应当持本人有效证件乘车。
(六)身高1.3米及以下的儿童免费乘车。
(七)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因故障或突发事件原因未完成运输服务的,受影响的乘客可以在7日内到任一车站按当次购票金额办理退票。
3.明确乘客可携带及禁止携带的物品
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超过30公斤,总体积不超过0.2立方米,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8米,携带行李物品进站乘车不得影响其他乘客。严禁携带猫、犬等宠物(工作状态的导盲犬、执行公务的军警犬除外)、畜禽等活体动物或者有严重异味、易污损设施设备等物品进站、乘车;严禁携带自行车或电动车(符合行李携带标准和安检要求的除外)、充气气球以及其他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物品进站、乘车;携带风筝、滑板车、无人机等物品应有安全包装,并不得影响地铁运营秩序和危及乘客人身安全;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等进站、乘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放射性以及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4.明确乘客禁止行为
乘客应当文明有序进站乘车,自觉遵守车站和列车内秩序,禁止吸烟(含电子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废弃物,禁止骑行平衡车、自行车、电动车(符合安检规定的残疾人助力车除外)等十三项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运营秩序、污损设施的行为;禁止非法拦截列车、阻断运营,故意阻碍列车车门、站台门开启或者关闭,强行上下车等十项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5.明确乘客在乘车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
乘客应配合与听从车站工作人员指挥、自觉主动维护乘车秩序和运营安全。乘客进入轨道交通车站和乘坐轨道交通时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遵守票务、安全、防疫等规定,接受、配合安全检查,并注意车站的运营通告。轨道交通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乘客应保持冷静,服从车站工作人员的指挥;需要紧急疏散时,乘客应在工作人员的指引或广播的提示下,有序疏散。

意见列表
意见 昵称 时间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