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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关于征求《南通市涉路施工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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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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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单位:
市公安局
为了加强涉路施工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严格监督管理,护航经济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市公安局结合本市涉路施工交通安全管理实际,起草了《南通市涉路施工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公众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在2024年12月26日前提出:
1.电子邮箱:2755724364@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路11号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科(邮政编码:226006)
南通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6日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一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2022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将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纳入法定的行政审批清单事项。《南通市涉路施工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出台有利于厘清行政部门间职责权限,建立联合行政许可和全过程监管机制,形成共治合力。
二是规范涉路施工的迫切需要。当前,道路新(改扩)建、道路养护、管线架设、园林绿化、环卫清洁等工程频繁涉路施工,施工总量控制缺乏统筹,施工交通组织、现场管理、设备配备、人员配置等缺乏标准明确、分级分类的管理要求,亟待规范。《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交通组织设计方案及现场管理要求,有利于提升涉路施工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便民服务的有力举措。为紧扣企业需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务协同,《规定》制定了分级分类的涉路施工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积极推进“一件事”通办机制,有利于简化办事流程,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二、制定过程和依据
2024年初,我单位启动《规定》的起草工作,拟定工作计划,完成资料收集、市内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在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涉路施工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深入分析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厘清制定的总体思路,确定基本框架,按序时推进。同时,主动与市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函询、面对面研讨等交流活动,最终形成《规定》(征求意见稿)。
《规定》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同时参考借鉴了上海、四川、江西等地的有关经验做法。
三、主要内容
《规定》共八章二十五条,主要包括:一是明确涉路施工交通安全管理各方职责,建立联合许可审批和全流程监管共治机制;二是规范涉路施工交通组织、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等具体要求,形成分级分类、操作性强的规范指南;三是强化部门间政务协同,落实便民服务“一件事”通办要求,优化便民服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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