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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25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来源:南通日报 发布时间:2024-12-26 字体:[ ]

任命周 平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陈燮峰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顾晓威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任命陆久斌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任命倪海力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任命杨 盛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丁净玉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胡 皓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范加庆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任命殷 勤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陶新琴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万海峰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吴 科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姚晨蕾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徐 烨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免去臧建伟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鲍 蕊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梦龙同志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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