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7月26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 骥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许利飞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陈颖之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马晓春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任乃法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怀新同志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