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夏琪斌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钱国泉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王 骅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邱有全同志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