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陈颖之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尤文冬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 冬同志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