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30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任智峰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杨德华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周东瑞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陶新琴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万海峰同志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姚晨蕾同志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黄永兵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