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市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教育生态。持续加大“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整治力度,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按计划招生”要求,构建区域良好教育生态。
(二)推进均衡分班,促进教育公平。建立健全“学生均衡分班、教师均衡配置、方案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监督”工作机制,让每名学生公平享有优质教育资源。
(三)落实智慧招生,做优教育服务。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提高数字化服务水平,加大入学政策宣传,简化入学审批流程,让数据多跑路、家长少跑腿。
(四)关爱特殊群体,彰显教育温度。保障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加强对特殊群体儿童的入学保障和教育关爱。推行“长幼随学”政策。
二、主要任务
(一)严禁违规招生。坚持属地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坚持县域内不跨施教区招生,明确县域内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与招生条件,确保县域内城乡之间、乡镇之间不跨施教区招生,促进生源合理分布。坚持县域之间不跨区域招生,严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跨县域招生、掐尖招生。继续实施小升初学籍注册市级统筹审核,8月20日前,各地要将拟注册初一学籍名册报市教育局。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按计划招生”要求,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选拔性招生、跨区域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须实行电脑派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民办学校招生监管责任,5月20日前,将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严肃分班纪律。落实义务教育法,守牢教育公平底线。推进均衡分班,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确保平行班级之间学生人数、男女比例、生源结构、学业水平大体相当。均衡配置任课教师,平行班级之间师资力量不得有明显差异。各地要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因分班和教师配备不规范、不合理而产生舆情风险。各校要建立均衡分班工作机制,完善多方参与监督体系,制定均衡分班工作方案。8月20日前,各地要将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分班方案报属地教育部门备案。
(三)严控起始班额。各地要加大县域内教育资源统筹调配力度,扩大生源净流入地区学位供给。要推进义务教育扩优提质行动,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与课程教学改革,提升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整体办学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异。要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要求,小学、初中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要守牢起始年级不超班额底线要求,切实增强老百姓的教育获得感、满意度。各地要加强生源监测预警,采取有效举措严控大班额,8月20日前,各地教育部门将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超班额设置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抓牢控辍保学。压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政治责任,防止在小升初过程中出现控辍保学工作盲区,有效遏制小学毕业生“毕业即辍学、入学即辍学”问题。各地要加强县级统筹,建立小升初控辍保学专项机制,落实小初协同与信息共享,全面梳理排查小升初过程中辍学学生名单,主要包括未向初中学校提交入学材料、提交了入学材料未报到以及外省市在我市读完小学未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各地要组织以属地为主体责任的劝返力量,完善“排查—劝返—关爱—成长”闭环管理模式,推动解决小升初“衔接性辍学”问题。
(五)抓实教育关爱。注重关心帮扶和教育资助,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保障和教育关爱。更大力度推进随迁子女享受“同城待遇”,保障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100%入学公办学校,进一步放宽非人口集中流入地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逐步实现随迁子女凭居住证即可入学,取消其他附加或限制条件。落实“长幼随学”政策,各地要拿出具体操作办法,在确保教育公平和条件许可的前提下,积极推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实行“长幼随学”,尽可能安排多孩家庭的子女与家中其他子女在同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六)抓细入学流程。各地要推进数字赋能招生入学工作,加强招生入学信息公开,明确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公布招生入学全流程、各环节。加快推进户籍、房产、居住证、结婚证、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减少家长填报信息的数量,缩短材料审核周期,提高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制订“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引清单,完善招生平台服务功能,确保操作简便顺畅,线上业务办理实现报名、审核、录取等“一网通办”。
(七)抓严集中整治。围绕今年中小学突出问题整治“一巩固、两纠治”工作要求,聚焦纠治征订教辅乱象,把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关键节点,确保集中整治在起始年级见行见效。严禁各地各校在招生入学环节向学生、家长违规推荐目录外教辅、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实验器材、辅助文具、付费教辅软件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集中整治列入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监管重要内容,确保在招生入学过程中征订教辅零违规、零举报。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属地责任。各地要将上述七项任务要求落实到今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中,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举措,形成严抓严管的工作态势。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招生入学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维护区域良好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强化政策落实。各地要加强招生入学政策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要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落实“公民同招”全覆盖。要严守属地招生政策,落实均衡分班要求。要严格控制班额,探索小班化改革。要推进集中整治,把好入学重要关口。要优化入学政策,服务随迁子女。要关注全体学生,做好控辍保学。要推进入学“一件事”改革,方便人民群众。
(三)畅通举报渠道。要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入学热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要加强舆情监测与风险研判,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
(四)严肃追责问责。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要求,严肃招生纪律,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定期通报辖区内招生政策执行情况和入学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及时纠正各种违规行为。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