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南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运营或管理单位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以创业孵化为主营业务;
2、产权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确,使用期内至少3年不得变更用途,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其中文化创意、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应用等创新型或特色产业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3、可容纳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50家,在孵创业实体近2年均不少于30家,2年内孵化成功率平均达到60%以上,创业带动就业率达到1:3以上。
4、运营2年以上,已被认定为县(市)、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发展前景良好,对全市具有示范性。文化创意、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应用等创新型或特色产业基地相关标准可适当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