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人社相关政策问答
来源: 通州区 发布时间:2021-11-2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是否一定要到政务中心来办理?

答:2021年8月11日开始,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纳已改为税务征收,人社设置在政务中心的窗口只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与停保业务。参保与停保业务也可通过手机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软件完成此项操作,不一定非要到政务中心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可通过手机微信与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或银行柜面完成缴费。

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如何申领?

答: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的个人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通过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在“个人获证奖补补贴申请(南通)”模块中进行线上申报;或者通过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培训发票原件到经办部门进行线下申报。经审核、公示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中。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证书不重复享受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不超过3次。

我区备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在其服务资质范围内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由培训机构向人社经办部门进行开班备案和补贴资金申请,对参加培训缴纳培训费用的参训人员,可由劳动者个人自主申请补贴,也可委托培训机构代为申请。我区备案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可自主开展培训或委托培训机构向人社部门进行备案申请和补贴资金申请。

三、通州区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管理使用细则》的通知(通人社〔2020〕32号文)文件规定,取得职业类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享受补贴标准:高级工3000 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 5000 元/人。

另一种从省补资金支出,对符合省紧缺型职业(工种)补贴政策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省财政厅根据不同工种培训成本,分别按照不超过1500元/人、3000元/人、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四、目前通州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哪些项目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答:“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根据南通市人社局2021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通人社劳〔2021〕9号)文件,通州区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

下列项目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夜班津贴,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上述补偿特殊劳动的收入规定的项目和缴纳个人最低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用人单位应当补足。

五、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答: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其期间的工资:(1)在事假期间的;(2)无正当理由未提供劳动的;(3)由于劳动者本人的原因中止劳动合同的。

六、社保卡丢失了怎么补?

答:持卡人社会保障卡丢失后须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分为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

临时挂失:只在人社机构办理。可通过12333咨询服务电话、人社部门网站、自助服务终端等渠道办理。临时挂失有效期为7天,逾期将自动解挂。

正式挂失:只在合作银行(建设银行通州各网点)办理。持卡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合作银行通州区范围内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人社机构与合作银行系统实时同步挂失信息。挂失手续办理好,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政务中心一楼自助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