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来源: 海门区 发布时间:2021-07-06 累计次数: 字体:[ ]

1. 海门的城市建设不断加快,今年,对拆迁户的子女如何安排就学?

因城市建设等原因,原海门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施教范围内、拆迁安置至施教范围外的,可以向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提出申请,根据施教范围,按就近原则照顾安排市区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可以安排在原搬迁地的所在的学区,也可以安排到新购房地址所在的学区。此外,拆迁户在交房1年后不再享受拆迁户待遇。

2.为策应北部新城建设,2021年秋季招生对北部新城区域内的学生如何安排?

随着北部新城建设的加快,北宸壹号(馨园)、璟园、都市春天、都市五星、红海小区等多个商品房小区及安置小区的预售与安置,不少业主的孩子希望就近入学,为此,今年秋季招生,对海门北部新城区域内的学生统一安排,初中学生安排至东洲中学北海路校区(张謇初级中学),目前暂借东洲中学,待新校区建成后整体迁入;小学暂借安排至通源小学,待新校区建成后整体迁入;红海幼儿园已基本建成,进入装修扫尾阶段,有望在2021年底投入使用。

3.今年在公办幼儿园学区划分上有无新的举措?

答:幼儿园是孩子入学的起始阶段,预测服务区范围的招生人数难度比较大,今年我们在部分幼儿园试行双学区选择,其目的通过双学区的设置在家长自主选择选择的前提下,使海门城区幼儿园之间的班级人数趋于平衡。

4.如何优化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运行流程?

答:2021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通过阳光招生平台,提升招生入学工作效率,实现家长直接在手机端或电脑端报名以及查看审核进度、录取结果。

5. 如何加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监管?

答:一是建立招生工作专班;二是积极推进计划管理;三是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四是突出招生信息公开;五是健全监督查处机制;六是注重宣传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