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知识答问
来源: 海安市 发布时间:2023-07-16 累计次数: 字体:[ ]

1、海安市2023年招生计划是多少?

答:全市幼儿园小班计划招生4800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7000人,初中计划招生 6000人。

2、如何凭网签备案合同入学?

答: 凭签备案合同办理入学,由住建局牵头,开发商配合,对相关材料审核确认后交公安部门办理集体户口,再由教体局复核并根据资格安排入学。

具体做法为:

(1)备案合同为2023年5月30日(含5月30日)后,且入学儿童迁入小区集体户,按照施教区申请入学;

(2)备案合同为2023年5月30日前,且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为2023年5月30日前,但暂未办理的,入学儿童迁入小区集体户,按照施教区申请入学;

(3)备案合同为2023年5月30日前,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为2023年5月30日后的,根据学额情况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入学。凭朋签合同入学暂不需要从“我的海安”上填报。

3、预报名时报错学校,满足户证一致入学条件,但又错过网上报名时间,怎么办?

答:请带上相关材料,到拟报名学校,请该学校老师帮忙通过管理后台手工录入学生报名相关信息。

4、已经通过审核,但是突然发现信息填错了怎么办?

答:可以联系所报名的学校,请该学校老师帮忙进行修改,也可以咨询(0513)88012345后台技术人员。

5、不动产信息匹配不到,录入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后显示“匹配失败”?

答:由于早期不动产登记时用的是15位身份证号导致输答入18位身份证时无法匹配名下房产,建议录入姓名和15位身份证号匹配房产;若仍无法匹配可通过特殊房产先填报相应信息,同时拨(0513)88012345将问题反馈至我的海安后台服务。

6、动用祖辈房产入学,“祖辈一人”户籍未能按时迁入的,现在迁入户口影响“户证一致”入学吗?

答:关于动用祖辈房产,根据《招生工作意见》须满足入学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入时间在3月31日前(含3月31日),城区入学儿童祖辈的户口迁入时间不在这一限定中,所以不影响“户证一致”入学。

7、城区确无任何建房手续的自建房(拆迁安置房)住户如何提供佐证材料?

答:城区确无任何建房手续的房产,须经学生家长所在的村(居)委会出示证明,经手人签字并且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方可有效。

8、报名时未能顺利匹配房产信息的城区特殊房产(未收入不动产库中的老房产、自建房、拆迁安置房等)怎么继续进行申报?

答:家长可选择“房产类型一特殊房产”类别手动填报此类房产的入学效力等同于进入不动产库的房产没有排序先后之分。

9、预报名信息填写错误,但是又提交了,怎么办?

答:预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可以等待学校审核反馈,也可以咨询(0513)88012345后台技术人员。

10、符合“户证一致”的报名条件,但是报名信息从统筹入口提交的,怎么办?

答:等待学校的审核结果,确实符合“户证一致”报名条件,致电预报名学校双方核实后可重新填写报名信息;若学校审核结果为退回修改,则为只满足统筹报名条件。

11、预报名怎么选择正确的报名类型?

答: 家长针对自己的情况,选择“户证一致入学报名”和“统筹入学报名”,一旦进入相应报名入口填写信息点击“暂存”,可以进行修改;一旦报名提交后,报名信息将不能做修改,请家长填写报名信息前,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指南-常见问题”和“报名指南-报名条件”,确认自己可以报名的类型,同时在提交报名前务必预览自己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12、房屋产权证具体指什么?

答:房屋产权证是指入学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的普通住房的全部产权,且载明为住宅用途。商业用房、仅有部分产权的自住房、车库等产权证不可作为入学依据。居民自有的合法自建房、征收(拆迁)安置房视同“享有完全的产权”,须提供建房报告、征收协议等凭证材料。

13、哪些属于非城区统筹入学的?

答:主要面向在海安(非城区)务工、创业的市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非城区统筹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居住证。监护人在海安(非城区)务工的,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缴纳的社保(不少于6个月)证明;在海安(非城区)创业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已纳税或免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