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金)局,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更好发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的政策效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2019〕118号)精神,现将2020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预算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20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发放工作原则上按照南通市财政局、原南通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通市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财农〔2017〕3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执行,不再另行下发实施方案。
二、南通市区2020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标准为120元/亩,补贴依据为计税耕地面积。
三、补贴资金直接拨入各区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市区补贴资金发放全部结束后,由市与区进行资金结算。
四、请各区于7月31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8月20日将将补贴发放工作总结及发放情况汇总表(数据必须与“一折通”系统对应数字相一致)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2020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预算分配表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1日
附件
2020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预算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
2020年下达数 |
2019年下达数 |
2019年发放数 |
2019年结余数 |
2020年实下数 |
通州区 |
7779.09 |
7840.24 |
7779.09 |
61.15 |
7717.94 |
崇川区 |
0 |
0 |
0 |
0 |
0 |
港闸区 |
204.67 |
186.12 |
204.67 |
-18.55 |
223.22 |
开发区 |
2.68 |
3.38 |
2.68 |
0.7 |
1.98 |
通州示范区 |
1842.07 |
1831.64 |
1842.07 |
-10.43 |
1852.50 |
合计 |
9828.51 |
9861.38 |
9828.51 |
32.87 |
9795.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