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南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反馈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及历史建筑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等,结合南通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南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就《南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自2026年4月16日始至2026年5月16日结束,征集社会公众对《南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
二、意见建议情况
征集期内,共收到1条关于《南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围绕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与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相结合、活化利用现有历史建筑、深化文旅融合等方面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会将认真分析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加紧推动《南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发布出台,并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