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推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现将征集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征集时间和范围
通过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南通市水利局网站发布关于征求《〈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征集时间为2026年2月6日—2026年3月10日。
二、意见建议情况
征集期内,共收到意见建议0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吸纳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加强会商研究,进一步完善相关文件,适时发布。
南通市水利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