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南通市公安局起草了关于征求《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自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7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以来,未收到群众修改意见和建议。
南通市公安局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