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发展水文事业,加强水文管理,南通市水利局将《南通市水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南通市水利局网站对外公开,6月4日始至7月4日结束,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情况

征集期内,收到有关意见建议4条,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一条,根据此建议我局拟在《征求意见稿》第四条 :“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文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水文工作的正常开展。”后增加“保障水文工作作为水资源保护节约、水生态修复和防汛抗旱服务所需的必要资金”。


南通市水利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