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南通市市区违法建设协同管理工作,优化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协同管理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南通市市区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通政办发〔2018〕128号),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起草了《进一步规范南通市市区违法建设协同管理实施意见(建议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对外公开,自2025年3月26日始至2025年4月26日结束,通过网页、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四种方式,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情况
公示期内,共收到4条意见建议。
1.对于违法建设行为已经查实的(包括较为轻微的围墙、雨棚等),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已经给予协同约束的,为保持行政行为的一致性和权威性,不应当主动解除协同约束。即使违法建设行为轻微,也不豁免当事人自行拆除的义务,故无必要主动解除协同约束。
2.请求解决开发区春天花园拍卖所得车库被水务公司告知不再办理接水业务的难题。
3.反映崇川区陈桥街道融信澜宸小区存在各种违章建筑,破坏绿化,损害集体业主权益的行为。
4.建议重点查处并将如军山花园等小区危害公共安全、侵占公共利益、破坏绿地等违法建设纳协同管理。
三、相关反馈
针对意见建议1,《进一步规范南通市市区违法建设协同管理实施意见(建议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建议稿)”明确对违法建设的认定不准确、办理实施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格等已纳入协同管理的个案进行自查自纠。而对已查实并也规范纳入协同管理的违法建设(含围墙、雨棚等)无需主动解除协同约束。
针对意见建议2,非城市管理工作范畴。
针对意见建议3,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我局将所反映融信澜宸小区违法建设问题线索交办属地,并指导督促属地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针对意见建议4,采纳。“实施意见(建议稿)”中明确从违建性质、违建类型、违建结构、违建体量等基本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和全面衡量,及时将危害程度大的违法建设纳入协同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和要求制发。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