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编制好《南通市设城管部门其他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自由裁量基准及适用要求(征求意见稿)》,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现将征集意见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对外公开,自2024年10月24日始至2024年11月25日结束,征集社会公众对《南通市设城管部门其他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自由裁量基准及适用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情况
征集期内,共收到1条建议。建议如下:建议在其他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自由裁量基准中新增加对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相关处罚的权力事项自由裁量基准。
三、相关反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本次权力事项裁量基准的制定,针对的是《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南通市轨道交通条例》和《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这五部南通市地方性法规中涉及的罚则。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城管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不在本次裁量基准制定范围,因此该建议未予采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规范、高效推进规范性文件编制工作。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