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东、星湖大道北侧D5-05、D6-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来源: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9-0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东、星湖大道北侧D5-05、D6-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9日起至2022年10月8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16层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邮政编码226001,信封上请注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东、星湖大道北侧D5-05、D6-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书面意见反馈”),或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kfqzgj2021@163.com。

联系电话:0513-89199290

一、调整原因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光电子产业园单元、开发区中心区单元)》(以下简称《控规》)已于2016年8月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进一步盘活低效用地,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出拟对东方大道东、星湖大道北侧部分地块控规进行调整。

二、拟调整内容

1、将复兴东路南、吉庆路两侧的一类仓储用地,驰行路南、吉庆路东侧的其他服务设施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

2、在宏兴路北、吉庆路东侧规划工业邻里中心1处。

3、道路两侧绿化带按照“主干道15米、次干道12米、支路5米”标准设置。

4、取消吉达路(驰行路-驰程路)。

调整后工业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4,40%≤建筑密度≤60%,绿地率≤12%;工业邻里中心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24米。

01光电子产业园基本控制单元D-调整前.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