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0-03277 | 分类: |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办发〔2020〕3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日期: | 2020-04-0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南通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南通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高效、快速地处理南通境内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维护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南通市实际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通市境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南通电网或某区域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本预案是南通市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在《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实施,并与相关部门、电力企业相关应急预案衔接。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分级标准
南通市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小规模大影响四级。
1.5.1 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南通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以上,或者70%以上的供电用户停电。
1.5.2 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5.2.1 造成南通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者50%以上、70%以下的供电用户停电;
1.5.2.2 造成南通市区或某县(市)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以上,或者70%以上的供电用户停电。
1.5.3 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5.3.1 造成南通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或者30%以上、50%以下的供电用户停电;
1.5.3.2 造成南通市区或某县(市)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者50%以上、70%以下的供电用户停电;
1.5.3.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参照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应对:
(1)电网减供负荷100兆瓦以上;或者220千伏以上系统中,一次事件造成同一变电站内两台以上主变跳闸或同一变电站内220千伏以上任一电压等级所有的母线非计划全停;
(2)重要电力客户发生两路电源全部失电达2户以上,或全市专变用户失电达30%。
1.5.4 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
由于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造成的小规模大影响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 组织体系
2.1 市应急指挥机构
市政府成立南通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应对和处置工作。日常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
2.2 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管委会,下同)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负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预案并成立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健全完善相应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
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在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3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可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一般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通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救援支队、市工信局、国网南通供电公司组成,根据需要可增添成员。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国网南通供电公司及所属县级供电公司和营业部,各发电集团分公司及所属发电厂、其他并网发电厂等)应建立健全内部应急指挥机构,在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5 专家组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市发改委牵头组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集专家组成员研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组织专家组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 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3.1 风险分析
3.1.1 南通电网基本概况
南通地处江苏东部。电网电源主要由南通华能、天生港、吕四港、苏通、通州燃机等五座主力电厂,三官殿、东洲、仲洋、胜利、扶海、新丰六座500千伏变电站,沿海统调风电场及其他非统调机组组成。通过南通电网并入江苏主网的电源容量(调度口径)达1135万千瓦,约占江苏电源总容量的9.3%,其中风电容量为238万千瓦,约占江苏风电总容量的26.4%。南通电网向西经2条500千伏线路和3条220千伏线路与泰州电网联络,向北经2条500千伏线路和1条220千伏线路与盐城电网联络,向东南通过2条220千伏线路与上海崇明电网联络。南通电网分为2个分区运行,即通东南分区(启东、海门、市区东南部)和通西北分区(海安、如皋、如东、市区西北部)。
3.1.2 风险源分析
南通滨江临海,区域内可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主要风险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南通属暖温带向亚热带过渡型气候,受区域地理位置(东临东海,南靠长江)影响,易发生雨雪冰冻、台风、雾霾、洪涝、地震、局部强对流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对电网安全运行构成威胁或影响。
(2)南通电网密集度高,易受外部因素影响。野蛮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盗窃、异物、鸟害等外力破坏可能造成主力电厂全厂停电、主干电网设备跳闸。电网工控系统可能遭受网络攻击,都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南通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电网建设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因配合停电和检修停电迫使电网处于特殊运行方式,造成运行可靠性降低,安全风险加大。
(4)地方经济发展快,用电需求及网供负荷逐年增长,在夏季高温、重负荷等特殊时段,电网设备运行面临考验。
(5)区域内燃煤发电机组比重高,天然气发电机组不断增多,电煤和天然气供应问题均会对机组发电出力造成影响,同时考虑电网高负荷等极端情况,易造成电网供需不平衡。
(6)新能源大规模发展,风能、太阳能发电的集中开发,分布式电源的大量接入,使大电网运行控制的难度和安全稳定运行的风险明显增大。
(7)局部电网发生n-2故障或检修方式下发生n-1故障,或发生枢纽变电站或电厂机组全停等故障时,可能导致地区电网解列成小系统,无法维持稳定运行,进而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8)特高压电网大规模建设,外电比重大幅增加,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面临新的挑战。
(9)因其他原因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1.3 社会风险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现代社会对电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可靠的电力供应已成为现代社会的生命线工程之一。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造成巨大影响,可能导致交通、通信瘫痪,水、气、煤、油等供应中断,严重影响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甚至对社会安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导致政府部门、消防、公安、军队等重要机构电力供应中断,影响其社会职能的正常运转,不利于社会安定和安全。
(2)导致大型商圈、广场、会场、影剧院、住宅小区、学校、高层楼宇、大型游乐场、地下空间等高密度人口聚集点基础设施电力中断,引发群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
(3)导致城市交通拥塞甚至瘫痪,影响市政设施正常运行,地铁、机场供电中断,出现大批旅客滞留。
(4)导致化工、冶金、矿井等重要用户无法正常生产,甚至全面瘫痪,并很可能引发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人员被困井下等次生灾害。
(5)导致金融机构的主机房及附属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极端情况下可能全面瘫痪,引发交易系统全部或区域中断,甚至引发银行挤兑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6)导致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环境、医疗卫生等基础保障服务无法正常生产,甚至全面瘫痪,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并很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燃气泄漏、传染病、城市积水等次生灾害。
(7)影响城市通讯和广播电视系统,导致城市基础通讯服务中断,加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置难度。
(8)极易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公众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可能滋生恐慌情绪,影响社会稳定。
3.2 监测
电网企业(包括国网南通供电公司及所属县级供电公司和营业部)应开展电网及重要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的日常监测,同时与发电企业、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水利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委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发电企业(包括各发电集团分公司及所属发电厂、其他并网发电厂等)应开展燃料供应、发电设备运行等情况的日常监测,并及时报电网调度机构。市气象局、水利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委等部门应密切关注并收集可能影响电力运行的信息,及时通报相关发电企业并协助开展风险分析。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还应通过舆情监测、互联网感知、民众报告等渠道获得预警信息。同时,应设立接待室、热线电话等方便接收民众报告。
3.3 预警
3.3.1 预警分级
应急指挥部根据可能导致的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确定预警等级。
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等级的划分与大面积停电事件等级相对应。根据可能发生的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等级,分别对应于二级、三级和四级预警等级,依次用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表示,二级(橙色)为预警最高级别。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参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开展应急预警。
3.3.2 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严格实行审签制度。蓝色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黄色预警信息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橙色预警信息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发。
3.3.2.1 当电力企业预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逐级向上级电力企业报告,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发改委等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3.3.2.2 市发改委等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新闻媒体、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电信运营企业应快速、准确、无偿地刊载或发送。
3.3.3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成员单位应立即开展相关预警行动。
3.3.3.1 电力企业要组织开展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3.3.3.2 重要电力用户(2019年南通市重要电力用户名单见附件3)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重要电力用户名单定期滚动更新。
3.3.3.3 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专家组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3.4 各相关成员单位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3.4 预警调整与解除
3.3.4.1 预警调整
根据预警阶段电网运行及电力供应趋势,事件发展情况和预警行动效果,市发改委等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研判,提出对预警级别调整的建议,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3.3.4.2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由高至低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4.1.1 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当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时,由省人民政府层面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4.1.2 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分别启动Ⅱ、Ⅲ级应急响应。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当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时,由市人民政府层面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4.1.3 初判发生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负责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4.1.4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 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地区和重要机关单位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2.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相关电力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2.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启动应急供水、供气、供热措施,保障居民用水、用气和采暖需求。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4.2.4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
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4.2.5 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新闻宣传组应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2.6 组织事态评估
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3 市级层面应对
4.3.1 响应组织
初判发生小规模大影响大面积停电事件,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派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需要派员赶赴现场指导。初判发生重大、较大或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市政府应派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派员赶赴现场指导。
4.3.2 Ⅳ级事件应对
初判发生小规模大影响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开展先期处置、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应对,同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必要时,市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指导督促地方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2)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3)根据电力企业和地方请求,协调有关方面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4.3.3 Ⅰ、Ⅱ、Ⅲ级事件应对
初判发生重大、较大或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2)对跨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并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研究决定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5)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市委、市政府。
4.4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4.4.1 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4.4.2 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区域负荷恢复90%以上。
4.4.3 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4.4 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4.5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发改部门、相关电力企业需按照以下程序报告。
4.5.1 相关电网企业应立即向当地发改部门报告,并逐级向上级电网企业报告。国网南通供电公司负责向市发改委和省电力公司报告。
4.5.2 事发地发改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发改部门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4.5.3 各地人民政府及其发改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5 后期处置
5.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处置评估工作可委托第三方开展。
5.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3 善后处置
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及相关县(市)、区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电力企业应对影响电力供应的设备设施尽快组织修复和重建。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相关电力企业和县(市)、区政府根据有关电网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 保障措施
6.1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县(市)区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和公安机关、消防救援部门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 技术保障
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测绘地理信息、水文等服务。
6.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 资金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 附件
8.1 南通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机构及工作职责
8.2 南通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方式
8.3 2019年南通市重要电力用户名单
8.4 南通市主力电厂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