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生态酒店建设项目和东湖旅游度假酒店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听证会公告
通海渔听公字〔2017〕14号
根据《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家海洋局海洋听证办法》、《江苏省海洋听证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东湖生态酒店建设项目和东湖旅游度假酒店建设项目”等2宗用海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核准前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东湖生态酒店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南通东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用海类型:填海造地用海。
地理位置:位于如东县大豫镇东湖景区内,具体位于如泰运河北侧,环湖南二路南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用海面积1.5599公顷,建设生态餐厅一栋,建筑面积约5163.7平方米,以及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化工程配套设施等。
(二)东湖旅游度假酒店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南通东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用海方式:建设填海造地。
地理位置:位于如东县大豫镇东湖景区内,具体位于东安闸管理所北侧,滨海路(海堤)西侧,环湖南二路东侧,东安路北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区总面积8.2420公顷,总建筑面积29300㎡,包括一期建设辅楼2栋,二期建设度假酒店主楼1栋,以及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化工程配套设施等。
二、听证内容
以上2宗用海项目海洋环境影响。
三、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2017年7月中下旬,如东县(具体时间、地点以听证会通知书为准)。
四、有关要求
需要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个人,请于2017年6月29日前向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参加听证申请。我局将按照《国家海洋局海洋听证办法》、《江苏省海洋听证规定》的规定,确定听证参加人。
联系人: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 施百灵(电话85216581、传真85099611)。
特此公告。
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