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消防条例》立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适应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消防改革的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市消防法规体系,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南通市消防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四十八条,对政府及部门职责、单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个体工商户消防安全职责、物业服务人职责、城中村、老旧小区、老旧街区更新改造消防要求、特殊场所消防设置配备等作出了明确要求;对电动车停放、自建房管理、动火作业管理、消防产品、远程监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也予以了规范要求。
《南通市消防条例》立法项目由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开展立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以及中央、省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季先生联系(联系电话:69953004;电子邮箱:15996678978@163.com),或者与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周律师联系(联系电话:13382081189;电子邮箱:xunyi.zhou@dentons.cn)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