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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的公示
来源: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4-07 字体:[ ]

2020年以来,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部署,我市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名录

全市纳入整合优化的自然保护地共11处、总面积34655.21公顷,具体名录为:江苏南通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21478.14公顷)、江苏南通海安沿海防护林和滩涂县级自然保护区(3400.25公顷)、江苏海门蛎岈山国家级海洋公园(1545.59公顷)、江苏小洋口国家级海洋公园(4694.46公顷)、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1082.08公顷)、江苏南通范公堤省级森林公园(285.49公顷)、江苏南通老洪港省级森林公园(232.42公顷)、江苏南通启东圆陀角滨海省级湿地公园(1021.75公顷)、江苏南通海安里下河省级湿地公园(121.64公顷)、狼山风景名胜区(558.09公顷)和濠河风景名胜区(235.30公顷)。

二、整合优化工作依据和内容

依据国家文件要求和整合优化规则,我市严格落实“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科学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为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物种栖息地连通性,将周边生态保护价值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等调入自然保护地,调入面积共计10649.08公顷;为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守护自然生态,保育自然资源,将城镇、村庄、开发区、耕地、人工商品林、矿业权、项目设施等非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区域调出自然保护地,调出面积共计9505.15公顷。整合优化后,全市自然保护地面积增加了1144.67公顷,保护强度有所提升。

三、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名录

整合优化后,全市拟设自然保护地5处、总面积35222.77公顷,具体名录为:江苏南通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地方级自然保护区(29412.36公顷)、江苏海门蛎岈山国家级海洋公园(752.89公顷)、江苏小洋口国家级海洋公园(3934.49公顷)、江苏南通狼山国家级森林公园(927.91公顷)、濠河地方级风景名胜区(195.12公顷)。

公示期:2023年4月7日至4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电话:0513-59009962,传真:0513-59002732,电子邮件:1264994786@qq.com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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