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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2-03-25 字体:[ ]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江苏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

规划范围:规划区:家纺产业园区总用地面积约4712.34公顷,主要分为两个片区:沪陕高速北片区:东至浒通河;南至八号横河、震蒙大道、通启运河、宁启铁路一线;西至锡通大道、温州路、345国道一线;北至规划道路、南部快速路一线。沪陕高速南片区:东至浒通河;南至G345;西至通海铁路;北至宁启铁路。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

产业定位:规划主导产业为纺织、机械制造及其配套产业,适量引进现代化新材料加工及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

二、环境质量现状

(一)大气环境

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以及中国空气质量在线监测数据,除O3外其他所有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O3第90百分位8h平均质量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判定为不达标区;2020年通州区年空气环境质量中SO2、PM10、NO2、PM2.5年均值、CO第95百分位数年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判定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2020年南通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一氧化碳日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分别为9微克/立方米、27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1.1毫克/立方米和148微克/立方米。2020年南通市区SO2、PM10、O3、CO、NO2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达标区。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结果,甲苯、二甲苯、NH3、H2S、HCl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的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

(二)地表水环境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可知,评价区域内通启运河、浒通河、三星河、新江海河执行地表水III类标准,太阳横河、九号横河、姜灶三级河、三合口竖河执行地表水IV类标准。海门区东洲水处理公司排口上游500m(W1)断面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存在超标情况,海门区东洲水处理公司排口下游500m(W2)、通启运河-与浒通河交汇处(W3)、通启运河与新江海河交汇处(W4)断面氨氮、石油类、总磷存在超标情况,通启运河与三星河交汇处(W5)、三星河-G345处(W7)、姜灶三级河与三合口竖河交汇处(W9)断面氨氮、总磷存在超标情况,三星河与太阳横河交汇处(W6)断面氨氮存在超标情况,九号横河-叠港路处(W8)断面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存在超标情况。

(三)地下水环境

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项目六个测点地下水环境质量除总硬度外均达到IV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四)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居住区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工业区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道路交通干线两侧40米区域内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铁路干线两侧区域内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b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五)土壤环境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区域土壤监测的各因子均符合相应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六)底泥

根据底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河道底泥中各污染物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标准,土壤污染风险低,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一)大气环境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规划期家纺园区主要大气污染物SO2、NOx、PM10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特征污染物VOCs、HCl、NH3、H2S等叠加后的短期浓度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区域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地表水环境

家纺园区废水全部接管集中处理,川姜镇片区依托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分厂(原江苏皇宝环保工程发展有限公司通州南部污水处理厂)接管处理;三星镇片区区依托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原海门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处理。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分厂废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经尾水生态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后经周南界河排新江海河;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25%回用于就近工业企业用水、城市杂用水、园林绿化浇水;其余达标废水排入长江。

根据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预测结论,污水厂污水对受纳水体影响可接受,不会降低纳污河流的水环境功能类别。

(三)地下水环境

规划区内无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源开采及其保护区,居民生活用水由区域水厂供水。区内规划排水体系为雨污分流,区内废水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经预测,规划区开发对潜水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河渠地区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四)声环境

根据区域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家纺园区规划期末区域噪声等效声级可控制在60dB(A)以下,均能满足区域2类和3类声功能区划的要求。根据交通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道路旁没有任何声阻碍物(如绿化带)的情况下,对照交通干线的声环境质量标准,主干路红线外20m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未超过4a类声功能区标准。按照家纺园区本轮规划,区内道路两侧建设绿化带,可以有效降低噪声,确保道路红线20米外的区域可达到相应类声功能区标准。在严格落实上述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处的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土壤环境

结合家纺园区产业特点,家纺园区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的主要方式有干湿沉降、原料以及废弃物的淋溶两种方式。根据本次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各监测点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应用地筛选值,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本次规划实施后工业用地不会新增,引进行业与家纺园区现有行业基本一致,因此家纺园区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影响有限。

(六)环境风险

根据环境风险影响预测结果,园区内盐酸、乙酸等原辅料泄露将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风险,考虑本园区周边敏感目标较多,实际项目建设中企业应合理进行厂区布置,并严格按项目环评要求设置与居民点防护距离,同时日常工作中企业应加强日常维护和监控,安装防爆、防泄漏报警系统,杜绝事故发生。园区内事故状态下消防尾水及初期雨水经消防水收集系统进入事故池暂存,逐步加入到企业预处理系统中,经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体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很小。根据地下水影响预测,环境风险事故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存在一定的影响,要求园区各个企业加强地下水防渗工作,并建立地下水监控设施,以最大程度减小地下水环境影响。在采取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生产区泄漏后衍生污染物等事故概率可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地表水、地下水事故排放可基本杜绝。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江苏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规划与上层位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保相关规划、政策及方案基本相符,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开发区发展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江苏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依据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江苏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家纺园区功能定位、布局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6.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一)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纺都大道188号叠石桥商务大厦805办公室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13-69978055

(二)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江苏中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通市校北路101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513-85508688

联系邮箱:912876808@qq.com

八、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附件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附件二:江苏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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