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管理
【人口概况】2016年底,南通市常住人口730.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70.03万人,比上年增长2.59%,城镇化率64.4%,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年末户籍人口766.66万人。全市人口出生率7.45‰,人口死亡率7.75‰,人口自然增长率-0.3‰。(市统计局)
【流动人口管理】2016年,南通市政府办印发《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通政办发〔2016〕75号),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放开市区、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户口迁移政策,完善人才类落户政策,实行全市范围内户籍居民户口通迁制度。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制发居住证60.34万张,完成居住证IC卡换发证64.46万张。开展人口管控春季会战专项行动,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源头信息采集,全市登记流动人口108.5万人,房屋出租户31.1万户。开展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解决无户口人员1440人,全市16周岁以上人像采集率100%。2016年,南通市印发《南通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13家部门工作职责,实现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组织对市区流动贫困女孩慰问,开发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微平台,利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组织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在抽样框编制、调查员选派、现场调查组织、问卷审核录入等环节严格把关,如皋市、海门市、启东市实现监测零误差,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表彰。至年底,全市录入流动人口62.4万人,其中外市流入28.57万人、流向外市25.77万人、市内流入总数4.73万人、市内流出总数3.33万人。(李志得 徐建丽)
【人口发展研究】2016年,南通市组织开展人口发展研究,征集课题52个,结题33个,专家评审出一等奖3个、二等奖8个、优秀奖22个,汇辑《南通市人口发展研究成果汇编(2016年)》。向省人口学会申报研究成果33个,向省老龄委申报研究课题16个,获省级三等奖1个。市政府发布《南通市“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市卫生计生委、统计局、公安局联合发布《南通市2015年度人口发展报告》。
【“两非”治理】2016年,南通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在正常值范围内。市政府召开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推进会,加强综合治理组织保障。开展禁止“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违法行为宣传海报评选活动,组织医务工作者向社会公开宣誓承诺,履行打击“两非”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医疗机构管理,统一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加强妊娠14周以上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证明管理。组织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联合检查20余次,条线检查80余次,检查医疗机构600多家、药品零售药店400多家,全年未发现有涉及“两非”的非法行医人员和非法行医机构。(徐建丽)
计划生育服务
【概况】2016年,南通市办理生育登记5.52万例,其中二孩2.15万例,占38.9%;出生49926人,其中二孩1.71万人,占34.3%,全市出生政策符合率99%以上,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107,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8.25%。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十三五”期间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海安县、如东县被国家卫生计生委命名为“2014~2016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2016年,南通市农村奖励扶助对象4.55万人,新增6.12万人,比上年增长15.55%,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2.09万人,新增3642人,比上年增长21.1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对象4241人,发放奖励扶助特别扶助金5.9亿元。为3.64万名持证退休企业职工和1013名城镇老年居民发放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金1.2亿元。
【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扶助】2016年,南通市组织开展第十次“思源工程”生育关怀行动,慰问100户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每户600元。投入4.8万元扶助40户计划生育“空巢”家庭饲养波尔杂交山羊,投入6万元为4户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市卫生计生委与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联合开展“博爱工程”生育关怀行动,免费为全市480名0~18周岁独生子女女性孤儿赠送意外伤害保险。推动中国人寿南通市分公司、太平洋人寿南通市支公司出资10万元,为110户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赠送彩电。市计划生育协会全年筹集30万元资金,慰问各类计划生育贫困者400余人。开展“关爱女孩携手行”活动,帮扶如皋市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女学生30人,发放助学金4万元。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开展“亲情牵手”结对帮扶活动,实现计划生育志愿者与独生子女意外死亡伤残家庭结对帮扶全覆盖,为8000余名失独老人赠送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推进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抵御意外风险保障能力,全市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居全省第一,市计划生育协会和海安等6个县(市、区)计划生育协会被省计划生育协会表彰为全省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先进单位。
【幸福家庭创建】2016年,南通市围绕“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目标,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崇川区获评第三批全省幸福家庭建设项目县(区)。举办全市“国际家庭日”主题宣传活动、“关爱女孩行动,促进家庭发展”广场文艺宣传活动、“阔步幸福路”全市幸福家庭携手行活动。开展救助贫困母亲社会公益活动,给10名贫困母亲每人送去1000元慰问金。开展首届“幸福家庭”评选活动,表彰90户幸福家庭、10户十佳幸福家庭。开展第二届南通市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优秀项目、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海安县卫生计生委《关爱女孩构建和谐幸福家庭》等9个项目获评优秀项目,如皋市卫生计生委微电影《别让幸福掉眼泪》等7个案例获评典型案例。(徐建丽)
民政事务
【婚姻登记与管理】2016年,南通市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5.56万对,离婚登记1.43万对。开展婚姻历史数据补录,完成补录数据2.3万对,总计补录历史数37万余对,基本实现电子化管理。年内,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取消婚姻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复印、照相等服务性收费严格按照自愿选择要求;实行周六不休息周日预约登记制度,方便外出打工等群众登记服务。加大资金投入,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等地婚姻登记场所按照国家等级标准重新选址搬迁。
【未成年人保护】2016年,南通市加强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建立市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市排查困境未成年人4790人,对市区367名重点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教育、救助等保护。其中,医疗保护48人次,教育保护191人次,救助保护203人次,精神保护43人次。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做好市区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照料补助工作的意见》(通民发〔2016〕57号),投入18.24万元对市区19名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提供补充照料,省民政厅以专题简报形式转发全省学习借鉴。首次组织开展全市留守儿童排查摸底,排查全市不满16周岁农村留守儿童3381人。海安县开展家庭监护缺失社会干预试点,试点经验在省级会议上交流。
【儿童收养登记与管理】2016年,南通市规范儿童收养登记程序,按照收养评估细则及标准要求,全年开展收养家庭评估288例,其中286户家庭通过评估。拓展困境儿童监测评估,全年对市区38名困境儿童开展以居住环境、家庭成员情况等为主的家庭评估。年内,南通市儿童福利院收养儿童2人。至年底,收养儿童69人。
【殡葬管理】2016年,南通市完善县(市、区)生态葬奖补政策,继市区(含通州区)、如皋市、海门市、如东县、海安县等地后,年内启东市出台生态葬奖补政策,全市生态葬奖补实现全覆盖。组织第12次骨灰撒海活动,累计有1300具骨灰撒入江海。推进各县(市、区)公益公墓(骨灰堂)建设,全年投入资金约9000万元,基本解决少数乡镇没有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问题。落实文明办丧惠民政策,至年底,市区文明办丧2109人,发放文明办丧补助费316万元,全市发放惠民殡葬补助4.3万人3633万元。(包国祥)
基层群众自治
【概况】至2016年底,南通市有村民委员会1302个,比上年减少8个;居民委员会611个,比上年增加15个。全市新增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乡镇(街道)10个,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68个。
【和谐社区创建】2016年,南通市推进省级以上和谐社区建设示范镇(街道)、示范社区(村)创建,建设高标准工作平台,市本级安排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806.6万元支持主城区建设城乡社区服务平台;创新社区治理方式,融合实施“政社互动”“社区减负”“三社联动”等项目;创新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推进以“二三四五”(定位两个转变:小组自治由“为民做主”转变为“为民服务”、村民小组长由基层组织的“下线”转变为基层组织在群众中的“内线”;坚持三个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优先、坚持依法办事;强化四项制度:组内决策制度、走访调查制度、下情上报制度、上情下达制度;明确五项服务职责:村民小组长履行政策法规宣传、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调解、群众事务代理、组民权益监督)工作法为核心的村民小组“微自治”模式构建,试点范围扩大到79个镇(街道)、181个村、11304个村民小组,落实村民小组长五大员基本职责,推动基层由“为民做主”向“为民服务”转变。(桑永旺)
社会组织管理【概况】至2016年底,南通市登记在册社会组织7110个。其中,社会团体210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4996个,基金会9个。年内,新登记社会组织705个。其中,社会团体2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471个,基金会4个。
【政社脱钩改革】2016年,南通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市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8个部门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任务。至年底,有脱钩任务的73个行业协会商会基本实现与行政机关脱钩,累计有321名现职公务员全部退出协会,清理规范58名离退休领导干部兼职问题,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人员、职能、资产、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彻底分离,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设立、自主办公、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
【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2016年,南通市实行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4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落实降低门槛、简化程序、提升登记管理效能等7项改革创新措施,解决社会组织登记门槛高、注册登记难问题。至年底,全市各级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613个,占同期登记社会组织数量51%。
【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优化】2016年,南通市开展示范性社会组织创建活动和社会组织十大公益服务品牌评选,有60家社会组织获评省级示范性社会组织,累计80家。至年底,全市有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6个,乡镇(街道)级45个。市、县两级均设立2000万元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各类社会组织申报中央、省、市公益创投项目,14家社会组织争取部、省公益创投资金175万元;南通市级财政出资近400万元,资助市区437家示范性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活动;580家社会组织获县(市、区)级财政资金支持610万元。“知心奶奶群体”“托起明天的太阳”“亲情晚霞行动”“绚丽晚霞俱乐部”等社会组织具有较高知名度。
【社会组织监管与等级评估】2016年,南通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南通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通办发〔2016〕23号),明确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综合职能部门的服务管理权限,推动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社会组织自律结合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南通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被省民政厅在《江苏民政工作通报》(2016年第10期)专题转发全省各地学习借鉴。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结合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新要求,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大类10个指标进行修订。至年底,全市有3528家社会组织获A~AAAAA等级,评估率50%。其中AAA级社会组织138家,AAAA级社会组织42家,AAAAA级社会组织2家。(曹 建)
人力资源管理
【公务员管理】2016年,南通市完成年度公务员公开招录计划,全市新录用公务员829人,比上年增加69.9%。在省内率先制定出台《市级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试行办法》《关于做好县(市、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市级机关16个部门和县(市、区)部分单位先行试点。全年开展公务员任职锻炼培训4期,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参训率100%;承办全省“公务员职业道德”对口培训;全年举办公务员大讲坛5期,参训3000余人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南通“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收录《中国组织人事报》“2016年人社工作盘点·公务员篇”。2016年7月,如皋市作为唯一县级单位,在全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2016年,南通市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组织全市420名人事管理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制定出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补充人员计划会审制度》,统一发布市、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推动县(市、区)和市属事业单位同步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加强岗位日常动态管理,对机构变动、职能变化、编制调整的43家事业单位进行重新设岗,对192家事业单位3168人核准办理聘用和解聘手续。全市实行聘用制的单位数和签订聘用合同的人数均达98%以上。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2016年,南通市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基层医护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修订印发《南通市市区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奖励办法》,奖励2015年度市区企业获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42人(含正高职称10人),发放奖金76万元。开展“企业职称服务年”活动,先后为南通大通宝富风机有限公司、江海公路养护公司等6家企业开展专场评审6次、517人次,针对建筑企业一线人员工作特点,创新评价方式,采用施工现场视频答辩方式,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第四轮供需科目学习培训,拓展网络教育培训专业种类,全年培训20万人次。全年全市职称申报人数2.02万人,获评高级职称2359人,较上年增加117人,其中正高级220人;获评中级职称4248人。9月9日,《中国组织人事报》头版报道南通市服务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经验做法。
【人事考试培训】2016年,南通市按国家规定统一取消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3类职业资格考试,全年实施各类人事考试38项,全市报名人数8.06万人,比上年上升7.8%;报名科次15.68万科次,比上年下降3.3%。在全省率先完成公车改革司勤人员转岗培训考核,222名参加培训学员通过考核。全市51人获机关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能人才技师资格,合格率94%,列全省第一,其中30人获高级技师资格。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全年查处考试违纪11人次,较上年减少83%,考风考纪排名全省第一。“南通公安干警及人社部门侦破2015年一级建造师涉考案件”入选全国十大经济案例,年内,公安部在南通召开现场会,表彰南通公安网警及人社部门净化考试环境做法。(许 可)
【产业人才引进】2016年,南通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16〕15号),推出“人才八条”新政策;出台《进一步鼓励企业引才用才奖励实施办法》《市区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实施办法》《市区企业博士后设站单位建站补助实施办法》等文件,形成“十三五”时期人才工作制度框架。年内,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5人;新增省“双创人才”49人,入选率和入选人数列全省第二位;累计分别有145人、26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人,入选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8人,入选率列全省第一位,入选人数列全省第二位;累计分别有115人、120人。全市人才资源总量125.4万人,列全省第四位,其中高层次人才7.92万人,每万名从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135人,比上年增长160%。新增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6家,累计22家;新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25人,累计121人;博士后主持或参与项目55项,产生经济效益8000余万元。完成第九批江海英才计划申报评审,新增44个高层次人才(团队)为资助对象,其中美国科学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举办2016中国南通江海英才创业周及创业大赛活动,吸引包括10名中国工程院院士、65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15名国内重点高校领导在内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500余人到南通对接洽谈,96个人才项目与南通市园区、企业达成合作意向,30个项目签约,投资总额超过5亿元。组织博士后设站单位及重点企业赴北京、天津、上海、南京等地区开展高层次人才资源合作与博士后招聘活动。规划赴市外招聘线路30余条,涉及全国重点高校百余所,引进各类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8000余人,比上年增加60%。“沿江沿海水产养殖疾病生态防控技术专家服务活动”获评2016年国家“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重点服务项目,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项资助12万元,《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劳动保障报》等新闻媒体予以报道。(许 可 姜镇锋)
【境外招才引智】2016年,南通市新增高层次留学人员650人,较上年增长8%,累计4000人。新引进外国专家394人,较上年增加33.6%,累计3500人。实施全市“1111”引进国(境)外高端智力计划实施办法[用5年时间,力争引进高端外国专家100名、设立外国专家工作室100家、实施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重点项目100项、聘请各类国(境)外专家1000人次],配套出台海外人才工作站、人才服务一卡通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中国南通留学人员创业园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成为南通市首家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全国新批3家,江苏省新批仅1家),该项工作入围2016年度南通市政府改革创新奖一等奖。全市获批国家、省级引智项目61个,列全省首位,南通市外国专家局获评全国外国专家管理优秀组织单位。1个创业项目入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重点项目(全国仅6项,江苏仅1项),1个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列为启动类项目。全年办理外国专家到中国工作许可128项;办理外国专家证432份,较上年增加24%。至年底,全市建有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1家,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6家,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4家,率先在全省实现留学人员创业园县(市、区)全覆盖。年内新增海外引智工作站5家,海外引智引才站点累计26家(个),在海外设立引智站点15个。举办2016年中国南通江海英才创业周系列活动,达成签约合作项目38项,总投资4.5亿元。推进“江苏绿卡”高端人才政策兑现,完成市区持卡申领个税奖励102.9万元。
【高技能人才培养】2016年,南通市新增高技能人才5.17万人,列全省第一,每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830人,比上年增长22%,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32%。5名高技能人才列入省“双创计划”引进人才名单,占全省高技能人才入选数50%。全市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6万人,完成率连续第六年列全省第一位。南通被列入全国20个职业培训补贴调查城市之一。全省8个类别高技能人才重点建设项目,南通市均有项目入围,入围总数33项,列全省第一位。在省内率先实施高技能人才“十百千万”工程,打造“南通工匠”品牌,新建11家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市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开展首届“十大南通工匠”评选活动,全市63万人次参加微信投票;1087家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2.25万名企业职工参加技能决赛。南通首次有2名选手入围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实现零的突破。实施《市区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奖励办法》,奖励市区308名企业技能人才103万元,奖励额度全省领先。全年完成职业技能鉴定总量(不含统考)15.71万人,发证(不含统考)13.47万人。技工院校实现招生9497人,较上年增加8.9%,完成率连续第三年列全省第一位。
【就业创业】2016年,南通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全市新增就业8.59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6万人。全市新增创业人数1.33万人,其中引领大学生创业1663人,较上年增加7.6%;扶持农民创业4288人,较上年增加4.5%。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1.85%,比上年降低0.07个百分点,为历史最低值,低于全国(4.02%)、全省(3%)平均水平。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大学生100%实现就业。办理工资集体审查4670件,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9.9%,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8.6%。2016年,南通市获批建立江苏南通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制定出台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关于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引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关于鼓励高层次人才创业等5个制度性文件,2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运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加速形成。全市获评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8家、骨干企业3家、优质项目3个、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领军人才2人,全省领先。全市举办各类专场招聘和系列专项活动651场,提供就业岗位30.4万个,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9.5万个。省内高校南通籍毕业生就业率97.58%,大学生回通就业率38%,比上年增长3.1个百分点。新增南通涌鑫汽车集团、南通滨江投资有限公司(滨江酒店)、江苏中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为青年见习基地,市级青年见习基地增至50家。开展各类就业技能培训188班次,培训9386人。2016年,南通市围绕各地产业发展特色,建设一批产业定位鲜明的专业型“众创空间”和创业孵化载体,建成如皋华夏花卉市场等10个品牌创业孵化基地,新认定如皋苏中红木大世界等10家单位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南通淘金创谷”等5家单位获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成立“创业服务联盟”,举办“创新创业·圆梦江海”“青年移动互联网创业创意大赛”、传统特色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十大典型”评选等活动。探索推进“1+X”阶梯式创业培训模式(参加创业能力培训后方可参加创业模拟实训或网络创业培训,参加创业模拟实训后方可进入创业实习,成功创业后还可参加创业者能力提升培训),举办首期“创赢新青春”大学生创业训练营,全年市区高校开展各类创业培训班150期,培训大学生4875人。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91亿元。
【工资调控】2016年,南通市制定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启动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1月1日起,上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海门市、启东市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每月1770元,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时15.5元,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执行省二类地区标准每月1600元,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时14元。开展社区直报调查和农民工调查(调查社保参保、职业技能、工资水平、劳动争议、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情况),涉及社区(村)75个、居民3000户以及企业进城务工人员3000余人。在全市500家企业开展薪酬调查,发布南通市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开展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专项调查,完成深化改革和精准服务确保劳动关系稳定、开展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中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情况2项调研。
【劳动监察】2016年,南通市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监察用人单位5795家,书面审查用人单位2.1万户,书面审查率97.7%。全市受理各类举报投诉2149件,结案2130件,结案率99.12%,督促补签劳动合同1.9万人,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8224万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2663万元。劳动保障监察一级网格调处劳动纠纷案件1011件,调处成功率90.12%,比上年提高9.42%。劳动保障监察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录入率和案件按期运行率保持100%。如东县、海安县获评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示范县。实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类管理制度,评定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9.09万家。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2016年,南通市各级仲裁机构调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2万件,立案处理5164件。立案处理案件中,调处结案4939件,结案率95.64%。调整仲裁案件受理流程,实行专家调解倒计时,进一步加强裁审对接和街道巡回庭调处质效。在省内率先实现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全覆盖。崇川区文峰街道、如皋市如城街道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列为全省推进乡镇街道巡回仲裁庭示范点。(许 可)
民族宗教事务
【民族事务】南通市为多民族杂居地区,汉族人口占常住人口99.7%以上;有少数民族52个,约占常住人口0.3%。常住人口千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苗族、土家族、侗族、布依族、彝族、回族。2016年,南通市争取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165万元,扶持海安、如皋、如东、启东、通州等县(市、区)开展少数民族扶贫生产基地建设。全市建成扶贫生产基地40余家,吸纳少数民族职工700余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学田街道紫荆花社区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建成绿色生态环保型回民公墓,得到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肯定。组织南通、昆山及上海等地少数民族同胞共同庆祝满族传统节日颁金节。组织南通中学西藏班、南通西藏民族中学和通州区组队参加全省“民族团结杯”民族健身操、板鞋竞速和毽球比赛并获奖。
【宗教事务】南通市境内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齐全。2016年,全市有各类宗教团体26个。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有序管理,如东县国清寺获评省第三批五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全市省五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增至5处。指导天主教海门教区主办中国天主教本地化和中国化神学研讨会,指导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市基督教协会开展基督教神学思想研讨。坚持宗教公益慈善专业化方向,指导成立狼山大圣爱心慈善基金会。全市各宗教团体、场所开展祈福、捐赠、关怀等慈善活动100余场,捐助物品600余件、善款近200万元。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2016年,南通市开展违建寺观专项管理,经验做法在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上交流。举办传达学习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暨全市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培训班,参训120人次。举办全市宗教界人士爱国主义学习班,对全市200多名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集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组织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社区(村居)活动,制作宣传橱窗,刊印《法润江海》1.6万份。指导市佛教协会开展道风建设,受到省考评组肯定。开展宗教场所安全检查,确保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全年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1000余条,被采用404条,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连续第六年被国家宗教事务局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季新华)
信 访
【概况】2016年,南通市信访部门接待群众信访1600余批2.1万人次,其中集访488批1.9万人次。办理各类信件1.1万余件,其中纸质信件4206件、网络信件6243件、市领导批示件720件。全年信访及时受理率96%、按期办结率97%、群众满意率99%,省交办的40件重复访事项中,结案率100%,化解率52.5%。年内,南通市申报的“以法治信访统领复查复核工作”项目,通过材料申报、资格审核、实地调研、专家评审和终评等过程,获评全国首届“法治信访进步奖”入围奖。
【依法信访】2016年,南通市按照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的“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要求,坚持依法信访和依法办事。坚持有立场、有原则、有底线、有方法原则,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兼顾解决民生问题和群众困难,实现“三到位一处理”(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对违法信访行为,坚持依法解决问题。
【信访维稳“百日攻坚”活动】7月中旬至10月25日,南通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信访维稳“百日攻坚”活动,化解信访积案,将排查梳理的66件信访突出问题和重点信访人进行交办,化解28件,化解率42%。
【网上信访】2016年,南通市推进“阳光信访”应用,实现受理办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督查督办、统计分析、考核评估等信访业务各个环节全覆盖,开通手机信访APP受理软件和“南通信访”微信公众号。全年办理网络信访件6243件。(张延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