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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来源:南通年鉴 发布时间:2018-02-28 字体:[ ]

【概况】2016年,南通市司法行政系统提升“两感两度”(加强服务存在感建设,提升社会知晓度;加强群众获得感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成立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社会风险预警防范、法务产品研发推广、信息技术研发应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绩效评价督查考核5个办公室,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年内,南通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全省第一。

【法治宣传教育】2016年,南通市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通委发〔2016〕21号)。全市新增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9个,累计26个;新增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30个,累计81个;新增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7个,累计836个。海安县宪法教育馆建成并投入使用。实施“普法邮路通万家”“普法连锁店”工程,全年通过邮政、烟草物流发放《南通崇法》《法润江海报》55.2万份。实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年组织61名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印发青少年课外法治读本《我们应当知道的法律常识》8000套。5月,南通市普法志愿者支队成立,各县(市、区)分别成立普法志愿者大队。9月,举办南通市第三届法治文化节。11月,组织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全市2.6万名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参加。12月,评选表彰第七届“学法小童星”“知法守法青少年”204人。南通市获评中宣部、司法部“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海安县获评全国普法先进县,通州区政府获评普法先进集体,如皋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评全国先进普法办。

【法律服务】2016年,全市有法律服务所136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88人,办理各类诉讼案件17864件,非诉案件947件。3月,开展“法润江海·2016春风行动”,集中举办法律咨询活动76场次,法制讲座239场,解答法律咨询7000余人次。5月,组织实施法律服务“暖企、惠农、护蕾、助残”四大行动,服务群众3万余人次。7月,组织开展“法润江海·德法同行”活动,开展德法文艺宣传活动361场次,举办志愿、公益服务活动1268场次。

【人民调解】2016年,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63162件。其中,道路交通纠纷15481件,邻里纠纷14422件,婚姻家庭纠纷7128件,损害赔偿纠纷3578件,劳动争议纠纷3291件,消费纠纷1965件,山林土地纠纷1890件,征地拆迁纠纷1375件,合同纠纷1306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234件,环境污染纠纷812件,物业纠纷763件,生产经营合同纠纷472件,医患纠纷382件,其他纠纷9063件。调处成功62969件,调处成功率99.7%。3月,召开市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个案奖补工作评审会,按照《南通市社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个案奖补办法》(通司发〔2016〕91号)规定,发放个案奖补经费11.7万元。11月,开展全市人民调解员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月活动。12月,南通市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年内,3名司法所长和5名人民调解员入选“全省最美司法所长”“全省最美调解员”,如东县、如皋市、海安县获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规范化调委会建设示范县(市、区)。

【社区矫正】2016年,市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典型(疑难)个案研判会诊制度、月度矫情研判分析报告制度和“三级三查”(支队抽查、大队巡查、司法所自查)机制,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开展社区矫正“双严双实”(严格管理、严格执法,掌实情、重实控)集中整治活动、“我的矫正故事”主题展播活动和“亮数据,强基础,提绩效”专题活动,提升执法质量。全年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539人,按期解矫2715人,先后撤销缓刑37人、撤销假释1人、警告592人、治安处罚12人。3月,在港闸区试点推行“护道工程”模式,实施矫治损害修复工程。4月,组织假释社区服刑人员“四见面”(假释社区服刑人员本人、家属、村居委代表、司法所负责人见面)专项考察。9月,组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才与师资培训班。11月,组织社区矫正监管安全专项检查。

【法律援助】2016年,南通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958件,援助9034人。宋某等35名农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获评全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倪某故意伤害案获评全省法律援助“十大好案例”。全市126个法律援助案件获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57.2万元,资助案件数和金额位居全省第一。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及2名司法工作者分别被司法部表彰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8月,市政府与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等单位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举办“真情与正义”法律援助报告会。10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如东县召开“全国社区参与式法律需求评估南通试点总结会”。10月,市司法局、残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残发〔2016〕26号),进一步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人民监督员制度】根据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改革要求,2016年7月,市检察院、司法局召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联席会,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移交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南通市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8月,按照选任公告、确定初选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名单和组织公示等程序,选任第四届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70人,并举行聘任仪式暨初任培训会议。9月,市编办同意市司法局单独设立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全年市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参与市检察院办理案件评议监督12件。

【司法考试】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南通考区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2300人,参考人数历年最高。9月24~25日,在南通中专组织实施考试。11月22日,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全市考试成绩合格人数238人。(宗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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