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
【法治政府建设】2016年,南通市印发《南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涵盖6个方面、31项任务、102项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序时进度和检验形式。制定《2016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对照8个方面27项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制定《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实施方案》,强化日常考核和专项评价综合评判。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轮训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部门分管依法行政工作的负责人。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轮训,增强各级依法行政意识、行政能力。
【政府规章制定】2016年,南通市制定出台首部实体性政府规章《南通市老洪港应急水库水源地管理办法》。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备5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保持100%。组织评估9件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审查后向社会公开。
【行政执法监督】2016年,南通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完成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改革;在环境保护领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28个基层环保分局正常运行。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执法人员监督管理系统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健全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全年审查县(市、区)政府及市级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54件,网上报备率100%。开展市级机关执法情况评估,检查各类行政执法案卷218件。
【行政复议案件办理】2016年,南通市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3件,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193件行政复议申请全部依法受理,依法受案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保持100%。(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