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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南通建设
来源:南通年鉴 发布时间:2018-02-28 字体:[ ]

【概况】2016年,南通市开展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法治宣传、法治基础、法治惠民等重点工作。法治建设满意度96.7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

【依法执政行政】2016年,南通市第一部程序法《南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第一部实体法《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先后颁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推进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成立全国第一个省辖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成为全国样本。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做法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入选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

【法治城市创建】2016年,南通市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平安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法治型机关五级联创,建成平安法治乡镇(街道)86个,建成率93.14%,其中平安法治示范乡镇(街道)1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成率43.6%,命名市级法治型机关57家,南通市获评省委、省政府2013~2015年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海安县、海门市、如皋市、如东县获评全国法治县(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海安县、海门市、如皋市、南通开发区获评全省法治创建工作示范县(市、区),法治县(市、区)先进单位建成率88.9%,位居全省前列。

【法治宣传教育】2016年,南通市完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标准,市、县法治文化覆盖率100%,镇、村阵地覆盖率80%,连续三年、海安县连续12年举办法治文化节。开展法治文化形象代言人、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利用“普法邮路”“普法同盟”等平台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六五”普法完成,南通市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法治基层基础】2016年,南通市出台深入推进法治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基层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提升,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港闸区成立法治一科、二科。实现市、县两级法学会全覆盖,法学会工作经验在全国推介。开发平安法治镇街法治信息系统,鉴定评估各乡镇(街道)平安法治工作。

【法治惠民】2016年,南通市加强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12368服务热线、网上立案以及律师工作室、人民调解工作室、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评选产生海安“中小学法治教育进课程”、如皋“十百千万”实事项目等法治惠民实事。12个法治惠民项目如期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2016年,南通市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建成医患、环保、沿海沿江水域纠纷、涉校纠纷等专业调处中心19大类176家,组织评定市级初级调解师600余人,形成法治引领、专业化解、职业建设、信息运用、源头预防“五位一体、多元共治”格局。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受理调解矛盾纠纷27095起,比上年上升4.8%,调解成功26715起,调解成功率98.6%。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6年,南通市提档升级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铁路、沿江沿海水域、农村偏远地区等部位视频监控盲区补点,建设视频监控23万余只,成为全省唯一全部通过县级“技防城”验收城市。

【社会治理创新】2016年,南通市分类研究制定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质量标准体系和等级评定标准,达到省一级综治中心标准的县镇村平台分别为66%、53%、35%。探索平安志愿者联盟建设,建立纵向覆盖市、县、镇、村四级,横向拓展到物业、城管、环保、教育等诸多行业群防群治组织网络,全市登记注册志愿者人数近40万人,占居民人口总数5%。探索实行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南通模式,获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专题介绍推广,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开展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三所共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相关做法被中央政法委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典范,写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报告。(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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