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窗口:便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
为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税务局窗口近日推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便利举措。
一、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窗口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后,对三类纳税人予以简易注销登记:一是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二是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用过发票、没有欠税和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三是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
二、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对“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承诺书或进行公示,税务窗口自收到申请信息后10天内反馈注销意见。
三、压缩简易注销登记公示时间。将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公示期届满后,市场主体可直接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税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