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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装修噪音
提交时间: 2024-10-14 14:18:16
内容: 领导您好,请问现在合法的装修时间段是什么时候?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答复
答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根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十八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室内装修、制作家具及室外修缮等,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期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施工方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禁止作业的期间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的。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答复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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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打开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问政频道页“信件查询”,通过输入查询码方式查看信件的办理状态或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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