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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自贸试验区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江苏自贸试验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重要举措。6月4日,全省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上,省自贸办宣布了江苏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57个重点开放平台名单,其中南通有7个获批,分别是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含南通综合保税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含中意海安生态园)、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奥苏通生态园和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联创区,推动联创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改革、联动创新、联动发展,实现政策联动、功能互补、优势叠加,省自贸办出台了《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建设若干措施》,从支持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做法、支持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建设高水平开放平台、支持更好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强化组织保障等五大类制定了二十条政策措施,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下一步,7个获批的重点开放平台将以此为契机,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建立交流联动、项目合作、平台共建机制,积极承接自贸试验区溢出效应,把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作为建设联动创新发展区的首要任务,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自主探索开展差异化特色化改革实践,探索形成一批具有代表性、体现南通特色的改革创新经验。
去年10月,苏锡通园区主动对接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锡通园区联动创新区正式挂牌。挂牌以来,苏锡通园区就主动承担联动创新区“复制推广”“先行先试”“自主创新”等工作任务,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园区产业基础、体制机制特点及联动发展的愿景,持续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受益高的跨江融合发展金点子、新路子。通过细化制定施工安全监管巡查督查、长效管理等制度,积极推进小型(临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新模式。通过落实“双合同监管机制”,切实将用地批后监管落到实处。通过“一件事”改革并实行备案制后,降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