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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今年以来,南通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逐利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进一步严格执法监督管理,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压实执法工作责任,不断推动全市公安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市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市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抽调3名民警组成工作专班,下发了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方法步骤、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同时,结合执法实际,同步部署开展经侦积案清理活动。市局治安、刑侦、经侦等11家部门结合本警种执法实际,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本警种条线的排查整治工作。
强化排查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全市公安机关积极组织开展自查,通过日常网上执法巡查,充分发挥一体三级执法管理平台等分析研判功能,建立不如实立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使用等5个数据专项模型,全面深入排查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期间,市局采取“四不两直”、“无感考评”网上巡查、集中阅卷评查、季度执法质量考评等方式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执法顽瘴痼疾整治率总体达97%以上。
强化长效管理,确保执法工作规范运行。优化全市执法监督管理模式,积极推行法制员派驻机制,建立“所队派驻法制员、警种安排专职法制员”的全覆盖下沉式执法监督体系。强化数据赋能,全时监管预警,实现对公安执法工作全流程监督、过程化控制。结合当前全市执法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相继制定出台和修订了16项执法工作制度,有力推动实现标本兼治、常治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