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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出台文件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
来源: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1-05-17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近日,南通市政务办牵头,会同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联合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通政务办发〔2021〕12号)、《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负面清单》(通政务办发〔2021〕13号)。

《通知》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权责、提升招标投标管理服务、强化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完善招标投标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等五大方面,对规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出了18条具体意见,在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的同时,对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管理服务效能,提高行政监督部门监管的透明度和执行力提出了明确要求。

《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等5类市场主体列出了包含80项内容的负面行为清单,进一步引导招投标主体加强自律。

两个文件的出台,是南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规范全市招标投标市场行为,加强招标投标统一管理,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南通出台文件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
来源: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1-05-17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近日,南通市政务办牵头,会同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联合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通政务办发〔2021〕12号)、《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负面清单》(通政务办发〔2021〕13号)。

《通知》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权责、提升招标投标管理服务、强化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完善招标投标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等五大方面,对规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出了18条具体意见,在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的同时,对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管理服务效能,提高行政监督部门监管的透明度和执行力提出了明确要求。

《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等5类市场主体列出了包含80项内容的负面行为清单,进一步引导招投标主体加强自律。

两个文件的出台,是南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规范全市招标投标市场行为,加强招标投标统一管理,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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