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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办法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9-05 字体:[ ]

近日,通州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出台了《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力度。

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应当纳入监督范围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事项,新增了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以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项目中查出问题的整改依法进行监督的内容。针对整改工作落实,《办法》要求区人民政府将其纳入督查督办事项范围,同时明确了审计部门的督促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整改、应改尽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整改情况。

该《办法》规定,在出具审计工作报告后两个月内,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相关责任单位照单整改、建章立制等情况以及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及原因的报告,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连续两次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将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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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办法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9-05 字体:[ ]

近日,通州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出台了《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力度。

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应当纳入监督范围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事项,新增了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以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项目中查出问题的整改依法进行监督的内容。针对整改工作落实,《办法》要求区人民政府将其纳入督查督办事项范围,同时明确了审计部门的督促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整改、应改尽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整改情况。

该《办法》规定,在出具审计工作报告后两个月内,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相关责任单位照单整改、建章立制等情况以及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及原因的报告,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连续两次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将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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