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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试点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提级督察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5-24 字体:[ ]

南通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在全省率先开展提级法治督察试点工作。

一是锚定靶心,打通神经末梢。为破解基层法治领域突出问题,解决制约基层法治建设的难点堵点痛点,试点工作以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切入点,市委依法治市办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对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开展提级法治督察,并将督察有关情况反馈至县(市、区)委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

二是紧盯关键,扭住重要关节。重点明确四类可以提级督察情形,即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等存在突出问题、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以及行政执法投诉较多且一直未得到依法解决等、行政诉讼败诉数、败诉率位于全市前列或者增幅过快以及行政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而未出庭等。同时规定县(市、区)委依法治县(市、区)办认为需要开展提级法治督察的其他情形,可以报请市委依法治市办开展提级法治督察。

三是找准症结,激活健康细胞。按照提级法治督察方案,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组建法治督察组,通过座谈汇报、资料调阅、案卷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督察,形成督察通报。对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隐患,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研拟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市县落实整改,形成“督办-交办-整改-反馈-核查”闭环管理。各县(市、区)督促乡镇(街道)整改情况将作为县(市、区)年度法治建设监测评价依据,并将影响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评价结果,有效提升法治督察对法治建设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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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试点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提级督察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5-24 字体:[ ]

南通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在全省率先开展提级法治督察试点工作。

一是锚定靶心,打通神经末梢。为破解基层法治领域突出问题,解决制约基层法治建设的难点堵点痛点,试点工作以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切入点,市委依法治市办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对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开展提级法治督察,并将督察有关情况反馈至县(市、区)委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

二是紧盯关键,扭住重要关节。重点明确四类可以提级督察情形,即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等存在突出问题、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以及行政执法投诉较多且一直未得到依法解决等、行政诉讼败诉数、败诉率位于全市前列或者增幅过快以及行政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而未出庭等。同时规定县(市、区)委依法治县(市、区)办认为需要开展提级法治督察的其他情形,可以报请市委依法治市办开展提级法治督察。

三是找准症结,激活健康细胞。按照提级法治督察方案,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组建法治督察组,通过座谈汇报、资料调阅、案卷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督察,形成督察通报。对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隐患,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研拟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市县落实整改,形成“督办-交办-整改-反馈-核查”闭环管理。各县(市、区)督促乡镇(街道)整改情况将作为县(市、区)年度法治建设监测评价依据,并将影响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评价结果,有效提升法治督察对法治建设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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