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JS202204060078 | 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卫民村13组,唯一一处池塘,臭味扰民。 | 南通市海门区 | 大气 | 2022年4月7日,海门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及临江新区赴现场检查。 1.经查,群众举报的池塘实为该组范围内两条泯沟。现场勘查,泯沟河坡整洁、无黑臭现象。临江新区委托第三方对泯沟和附近李友河分别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李友河符合Ⅳ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东侧泯沟水质符合Ⅲ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西侧泯沟水质符合Ⅱ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经调查核实及走访,4月2日,临江新区为民村对13组西侧泯沟进行了清理整治和拓宽疏浚,对不规则河岸进行了挖掘整理,挖掘出的泥土堆放于岸边以加固河坡,挖掘过程中河底污泥泛起,导致水体短时浑浊发黑。 |
部分属实 | 1.海门区要求临江新区进一步落实环境管理责任,及时做好区域内河道清理工作, 2.及时公开清理计划,做好周边居民沟通解释工作。 |
无 |
2 | D2JS202204060022 | 南通市如皋市九华镇龙舌村11组东南角,垃圾场距离居民楼约20米,常年异味扰民,雨天积存污水。 | 南通市如皋市 | 大气 | 2022年4月7日】,如皋市九华镇政府会同如皋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龙舌村11组”垃圾场实为合并村组后的龙舌村25组秸秆临时堆放点。该临时堆放点位于龙舌村25组西北角,占地面积约3亩,系该村根据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需要建立的秸秆临时堆放场所。 2.现场检查当天天气晴朗,该堆放点设有围挡,外侧无秸秆堆放,围挡内除秸秆外,另有少量树枝,无其他垃圾,无雨水积存。堆存的秸秆有部分出现腐烂,现场有轻微秸秆腐烂异味。 3.西侧居民河目测河水清澈,如皋生态环境局对该河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氨氮0.119g/L,总磷0.18mg/L,化学需氧量30mg/L,符合Ⅳ类内河地表水标准。 4.经走访周边群众,该堆放点雨天有积水,晴天暴晒后产生轻微异味。 |
属实 | 1.2022年4月7日下午,如皋市九华镇将堆放点内的秸秆全部清运至光大生物能源(如皋)有限公司焚烧;4月8日,对堆放点场地进行耕翻种植。 2.如皋市政府责成九华镇举一反三,对全区秸秆堆放点开展排查整治,规范设置秸秆堆放点,加强秸秆堆放点环境管理,及时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及处置工作,减少对周边群众的环境影响。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