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 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JS202204180069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裤子港闸向南长江边设置的钢丝网上,存在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漂浮物等,污染长江水质。 | 南通市开发区 | 水 | 2022年4月20日,开发区住建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裤子港闸站位于裤子港河最南端,靠近长江,该闸于2019年由南通市水利局主持、市城建集团代建进行了拆除重建,并于2020年10月正式移交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运行管理。 2.现场检查发现,裤子港闸两侧无设置钢丝网情况,也未发现大量垃圾。核查人员扩大排查范围后,在裤子港闸下游(东南方向)约800米建有一座长江水文监测站,水文监测站东侧设置了钢丝防护网,周边确有生活垃圾散落。现场发现有废混凝土块铺放,为前期江堤整治作为护滩所用。 |
部分属实 | 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现场散落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完成水文监测站周边区域散落垃圾的清理工作。 2.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成住建部门开展铺设在江堤上破裂混凝土块加固工作,进一步做好江滩防护工作。 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成住建部门全面强化江堤常态化管理,增加人工巡堤频次、提升江堤技防水平,举一反三做好江堤保洁及日常维护工作。 |
无 |
2 | D2JS202204180058 | 南通市如东镇双甸镇工业园区,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雨水排口排放。 | 南通市如东县 | 水 | 2022年4月19日,如东县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双甸镇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光学镜头生产,共有东西两个厂区,西厂区高速抛光小球面镜片生产线改造项目2003年经环保审批,2004年通过验收;光学镜片镀膜生产线技改项目2005年经环保审批,2006年通过验收;索尼镜头生产项目2010年经环保审批,2013年通过验收。东厂区光学加工智能制造扩产项目2019年通过环保审批、验收。西厂区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有效期至2026年,东厂区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东、西两个厂区均在生产,配套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均在运行。东厂区雨水排口阀门处于关闭状态,雨水管网内无积水;西厂区雨水排口闸门处于关闭状态,雨水窨井内有少量积水。执法人员巡查雨水排口及如泰运河周边,未发现有污水排放痕迹。该企业东、西厂区均安装有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已安装到位并投入调试运行,现场调阅废水在线监控历史数据,数据无异常。 3.经调查询问,2022年4月18日晚,该企业西厂区空压机起火引发火灾,灭火的消防废水进入雨水管道。事故发生后企业及时关闭雨水排口阀门,消防废水未外排。执法人员现场立即要求企业将雨水管网内的消防废水抽至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
部分属实 | 1.如东县政府责成双甸镇政府履行基层网格化监管职责,对该企业加强监管,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置。 2.如东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废水在线监控设施与如东生态环境局联网;增加环境监察频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3 | D2JS202204180019 | 南通市如东县217县道北50米,南通天娇锌业有限公司,偷排废水至厂区东侧江海河,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异味扰民。 | 南通市如东县 | 大气,水 | 2022年4月19日,如东县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新店镇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南通天娇锌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锌原料湿法制锌、金属制品生产与销售等,利用含氧化锌灰渣湿法制锌生产项目2015年经环保审批,2016年通过验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 2.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因未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自2021年起进入停产状态。该企业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后用于肥田。生产废气主要来源于浸出工段和电积工段,电积工段和浸出工段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执法人员巡查厂区及周边,未发现异味。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在厂区下风向采取气样,监测结果达到排放标准。执法人员走访新店镇政府和汤圆居委会工作人员,均答复未发现该企业生产。 3.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仓库内存储有20个吨袋原料和约100个吨袋生产废渣,未及时处置;应急池内贮存一些积水和杂物;雨水排口不在排水,堆积有大量杂物。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废水直排厂区西侧江海河及周边环境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1.如东生态环境局责令该企业将仓库内存储的原料和生产废渣交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2.鉴于该企业位于江海河清水通道管控区内,如东县政府责令新店镇政府牵头关闭取缔该企业,同时会同如东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企业关闭过程中次生污染监管。 |
无 |
4 | D2JS202204180003 | 南通市如东县栟茶镇江安村26组,如东众诚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破碎及水泥砖制作,多年无证经营,无合法手续,噪音扰民,一般持续至傍晚18、19点,露天堆放5万吨建筑垃圾,扬尘污染严重。屡次以临时停产应对检查,多次反映无果。 | 南通市如东县 | 大气 | 2022年4月19日,如东县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栟茶镇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如东众诚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型标准砖制造、码头经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有效期至2023年,年产新型标准砖1500万只项目和码头项目均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涉及该厂房的建筑垃圾破碎项目环评正在办理中。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疫情影响不在生产。制砖项目位于企业北侧厂房,厂房内安装一台免烧砖线,另有一台免烧砖机线尚未组装;东侧和南侧分别堆有承装成品砖塑料托盘和石子、石粉等;西侧建有一间养护车间,用于堆放半成品砖。调阅资料和走访发现,该企业正常生产时间为7:00-19:00。 3.检查发现,该企业南侧建有一座厂房,厂房内堆有石粉、石子、路料,两台破碎机处于拆分状态。破碎机输送带、筛料辅助设备及破碎主体设备未进行组装连接,未连接电源,设备均使用黑网覆盖。厂房外南侧有一块未硬质化空地,场地上有使用黑网遮盖的水泥粉储罐、下料斗、输送带等设备;堆有约2万吨混凝土碎块、砂石路料等,部分未使用防尘网进行遮盖,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地面有积尘。 |
部分属实 |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露天堆放砂石路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措施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9万元。 2.如东县政府责成栟茶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对露天堆放的砂石路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并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开展未组装生产设备清理并完成混凝土碎块清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