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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来源: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4-27 字体:[ ]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JS202204160063 南通市如东县苴镇东海路8号,东海南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未经处理,通过厂区西南侧暗管偷排至厂区南侧河道。 南通市
如东县
2022年4月17日,如东县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赴现场核查。
1.东海(南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速冻食品加工(速冻果蔬制品)、收购销售蔬菜,冷冻食品项目于1999年通过环保审批,2016年通过环保验收,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有效期至2024年。
2.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清洗、杀青等工序,经自建日处理625吨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厂区北侧约300米的棉种中心河;生活污水定期由粪污清运车清运至粪污处置中心处理。该企业冷冻食品项目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污水排放口在排水。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在该企业污水排口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
3.该企业东西两侧为居民,北侧为棉种中心河,南侧自北向南依次为道路、麦田和距离厂界60米的二横河。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厂区及周边棉种中心河、二横河进行巡查,未发现有异常排水情况。现场检查发现,二横河北侧河坡和正对河道南侧河坡各有一根尼龙管道,管道口及周边均无排水痕迹。经排查,该管道向北通至厂区南侧道路。执法人员现场安排挖掘机对该管道与厂区南侧道路连接区域进行挖掘,挖掘深度约0.5米处发现有一根三通管道,经调查询问,上述管道均为棉花原种场原自来水管道,2015年引用长江水后管道废弃,与企业厂区不连通。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在该企业棉种中心河污水排口、环棉路桥(棉种中心河污水排口东侧约400米)、二横河尼龙管道口下方三个断面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棉种中心河污水排口和环棉路桥均为地表水Ⅳ类水质;二横河管道口下方为地表水劣Ⅴ类水质。
4.检查发现,该企业于2019年底主动将竣工验收时的2台4蒸吨/小时燃油锅炉改为2台额定蒸发量4吨/小时的天然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装置,未增加排污量,未报批环评。企业未建设应急事故排放池。
部分属实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未建设应急池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罚款1万元;责令该企业完成符合要求的应急池建设。
2.如东县政府责令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该企业完成2台额定蒸发量4吨/小时的天然气锅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和审批。加快建设二横河南侧污水收集管网,确保区域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到位。
2 D2JS202204160041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极孝村21组125号,南通绕城高速公路,目前正在建设中,距离居民楼不足10米,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辅道积尘较多,喷水后道路泥泞。 南通市
通州区
大气 4月17日,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绕城指挥部及相关人员开展调查。
1.群众反映的为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南通绕城高速公路),该项目环评批复、工可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批复、用地批复、施工许可等行政许可批复齐全,基本建设程序完备。本次举报现场地点与第十八批D2JS202204110054件反映点位相距约150米,属同一施工段落。该项目处于路基施工阶段,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务协作单位中宏阳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2.2022年4月6日因疫情影响,项目周边进出场道路封闭,施工用机械、运输车辆及工程材料等难以进入现场,现场基本处于半停工状态,该施工段落及临时道路因未及时清扫、洒水,有扬尘情况,雨后有局部泥泞情况。
属实 1.绕城指挥部决定在针对十八批D2JS202204110054件处理意见基础上,组织开展全线环保专项检查,疫情期间,分工区召开专题部署会,进一步检查现场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保持长效管理。
2.通州区政府要求通州生态环境局强化施工现场环境监管,增加环境监察频次,严查施工单位环境违法行为。属地刘桥镇、石港镇认真履行网格化监管责任,同时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3 X2JS202204160061 南通市2017年对长江岸线进行治理保护,拆除沿线水泥厂和散装水泥设施,但通州区南通天山建材有限公司至今未拆除,反而在长江岸线内非法建造散装水泥库(注册为虹闸建材),租用南通格雷特重工土地建造散装水泥库(注册为润特建材)。多次反映无果。 南通市
通州区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18日至4月20日,通州区政府组织平潮镇、五接镇、水利局、交运局和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核查。2022年4月21日,南通市水利局会同通州区水利局、五接镇赴现场核查。
1.2022年4月18日至4月20日,通州区政府组织平潮镇、五接镇、水利局、交运局和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核查。经查,2014年南通虹闸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长江堤防内建设水泥储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该企业已缴清罚款并拆除违法建筑。2017年该企业在南通金建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水泥储罐及彩钢瓦建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1月已由通州区城管局处罚。2020年2月,该企业已停止经营行为,但违规建设的储罐及建筑未拆除。
2.经查,江苏润特建材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检查时正常生产,装卸作业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运输车辆,脉冲袋式除尘器在运行,作业场地洒水车正在进行洒水作业,全自动高压微雾降尘加湿器正常使用,未发现有扬尘污染及其它环境污染问题。检查发现,江苏格雷特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取得了码头工程涉河建设许可,2019年领取土地使用证,后因建设中生产需要对项目进行了变更,河道管理范围内占用许可变更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目前,港口经营许可证无水泥装卸货种。江苏润特建材有限公司所租用的江苏格雷特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9个水泥中转库,涉水行政违法行为已由通州区水利局在2020年责令限期改正。后因行政处罚权赋予镇街行使,已将该案移交镇政府处置。
3.2022年4月21日,南通市水利局会同通州区水利局、五接镇对南通天山建材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2007年以南通润华运输有限公司名义与原九圩港闸管所签订临时占用协议,租用地块共6亩,建有散装水泥储罐及生产生活管理用房。九圩港水利工程管理所(原九圩港闸管所)曾于2021年7月30日向该企业发出《告知函》,明确协议到期后收回该地块,停止所有生产经营活动,要求其提前做好土地归还准备工作。目前土地未归还,水泥贮罐内仍有水泥,现场有运输车辆停放,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仍在使用。
部分属实 1.南通市水利局督促九圩港水利工程管理所按协议收回土地,责令南通天山建材有限公司停止地块内生产经营活动。目前企业已签订承诺书,承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不停放运输车辆,无人员办公或生活,并将地块归还九圩港水利工程管理所。
2.通州区政府约谈南通虹闸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该企业立即拆除水泥储罐及彩钢瓦等违规建筑。4月3日该企业开始对部分附属设施进行拆除,2个水泥存储罐因拆除难度较高,平潮镇政府委托有特种拆除资质的单位到现场查看并制定了拆除方案。4月18日启动储罐内物料清运,现已清运部分物料,施工队同步进场拆除设施设备。
3.通州区政府责令五接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江苏格雷特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加速推进整改,加强码头工程涉河建设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对涉水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4.通州区交通运输局责令江苏格雷特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尽快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装卸货种变更,在获得审批手续之前不得从事水泥装卸业务,同时加强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发现违法问题依法查处。目前,该企业已向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改扩建,增加砂石、水泥装卸货种。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已经将申请报送了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待审批。
5.通州区水利局会同五接镇政府要求江苏格雷特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尽快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占用许可变更审批手续,督促其改正到位;通州区水利局在职权范围内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6.通州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江苏润特建材有限公司的执法监管和法规宣传,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环境管理,提高治污水平。
4 X2JS202204160057 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何家桥村一组,通州区报废汽车停车场回收点,以停车场作掩护,非法拆解汽车,排放刺鼻废气,废油、废水直排团结河(东接东海、西通长江),拆解过程中震动、噪音扰民。 南通市
通州区
大气,水,噪音 2022年4月17日,通州区政府组织区商务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及兴东街道赴现场核查。
1.交办件反映的回收点实为南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仅用作报废汽车暂停和中转场所使用,报废机动车统一运输至南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如东分公司进行拆解。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不在进行报废机动车拆解,未发现专门拆解设备。现场巡查未发现该企业有工业废气产生,厂区内、外未闻有明显刺鼻异味。检查发现该厂区西南角露天堆放有一堆约5立方米的固体废物,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
3.厂区内和厂区外南侧团结河河道未发现废水、废油直排河道迹象,该企业有一根塑料雨水管道连接团结河,现场检查时不在排水,雨水排口周边无排放污水、废油等痕迹。通州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在团结河河道内采取水样,监测结果显示河水没有明显石油类污染。
4.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厂区内无噪声震动源,无法进行噪声、震动监测。经查阅视频监控发现,3月27日至4月3日期间,该厂区西南角空地有工人手工拆卸2辆报废机动车的车轮、油箱等行为;据企业负责人解释为确保运输安全,仅对报废机动车破损的玻璃、车轮和存有残余汽油、柴油的油箱等进行手工预处理拆除,拆下的零部件统一放在车厢内部转运至如东分公司进一步登记并粉碎处理。4月4日、5日的监控视频显示,该企业拆解工人在厂区西南侧空地对两辆车辆的部分零部件进行了手工拆除;经调查,因4月初疫情封控,该拆解工人无法前往如东分公司上班,擅自进行了提前拆卸。
5.4月18日,通州区商务局会同区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该企业30米范围内、团结河河岸边周边居民进行走访。周边居民均表示近几年均未发现该企业有从事机动车拆解的情况,也未发现该企业存在噪声、废气扰民和废水、废油直排团结河的情况。4月19日,通州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对该企业按照特种行业管理要求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特种行业备案管理证》上的经营场所变更未办理相关手续;视频监控录像资料未留存一个月;未如实登记机动车的颜色。
部分属实 1.通州区商务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人工拆解的违法行为立案予以处罚,拟处罚款3万元,责令该企业将厂区内回收的报废机动车送如东有资质的拆解企业,并严禁企业在兴东街道双楼村西一组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同时加强对该报废车辆临时暂停场所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通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4月18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人工拆解行为和清理露天堆放的固废。目前该企业已对露天堆放的固废进行了清理。
3.通州区公安局对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作出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4.通州区政府责成兴东街道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该企业日常巡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改,严防企业回收拆解项目死灰复燃。
5 D2JS202204160036 南通市如东县袁庄镇兴袁大道18号,江苏麦古铝业有限公司,生产时刺鼻废气扰民,废水直排厂区东侧河内。 南通市
如东县
大气 2022年4月17日,如东县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袁庄镇赴现场核查。
1.江苏麦古铝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型材生产项目,铝型材生产项目于2019年通过环保审批,一期工程2020年通过环保自主验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建设二期(第二条喷塑线);第一条生产线中的铝材加热、挤压成型工段在生产,其他涉气工段不在生产,现场巡查未发现异味。
3.经查,该企业已进行雨污分流,雨水排至厂区南侧外园区雨水管网,最终排至红星河。污水排口不在排水,雨水排口闸控处于关闭状态。现场打开雨水管网窨井进行排查,窨井内水未见流动。执法人员检查厂区外东侧池塘,未发现有排水管道,也未发现废水排入迹象。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厂区内雨水窨井和厂区东侧池塘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环境质量属Ⅴ类水体。
4.检查发现,该企业400立方的应急池存有约250立方的积水;企业雨水排口建设不规范,未建设初期雨水池,未设置采样井。
部分属实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应急池未保持清空状态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万元。要求企业加强日常监管,涉气工序恢复生产后做好监督性监测,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如东生态环境局责令该企业尽快完成初期雨水收集池和规范雨水排口建设,规范清理应急池内积水。
3.如东县政府责令袁庄镇政府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加强对该企业巡查,督促企业如期完成整改。
6 X2JS202204160048 南通市如皋市城北街道中国肠衣城,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臭气扰民,尤其晚间21点后,230亩产业园内仅设置2根排气管;2.污水横流,雨污未分流,经常堵塞窨井。高盐分废水随意排放,散发恶臭,周边田地出现白色结晶体;3.联众肠衣厂、坝桥肠衣厂、鼎泰肠衣厂等上百家企业,均产生废气、废水,其中联众肠衣是重点排污单位,也是园区唯一一家有排污证的企业,坝新肠衣厂无排污许可证,直排联众肠衣厂,高浓度废水靠其他小肠衣厂稀释处理,在线数据造假;4.肠衣城隔壁的污水厂,臭气严重扰民,污水处理方式和去向不明。 南通市
如皋市
水,大气 2022年4月17、19、21日,如皋市政府多次组织如皋生态环境局和城北街道在白天、夜间不同时段开展现场核查。
1.中国肠衣城主体为江苏联众肠衣有限公司,以厂房租售结合形式吸纳肠衣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成品肠衣(以下简称:清肠)加工户120家,半成品肠衣(以下简称:毛肠)生产企业1家。肠衣城依托江苏联众肠衣有限公司建设的肠衣、干膀胱、肝素、半成品肠衣项目陆续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肠衣城隔壁的污水厂实为如皋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日处理4万吨污水处理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后续实施了一级A提标改造并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
2.2022年4月17、19日白天和夜间不同时段现场核查时,肠衣城内加工企业正常生产。生产区域建设有四套废气处理装置,设置四个排气筒,现场检查时,生产区域四套废气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但车间在开关门窗及原辅料、产品进出时均有无组织气体排放,车间周边有异味,夜间下风向有恶臭异味。污水处理设施区域的气浮池和水解池加盖了钢结构密闭房屋,并配套两组废气处理设施,设置两个排气筒,现场检查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泥堆放区建有半敞开式阳光瓦防雨棚,周边有无组织异味。
3.肠衣城内清肠加工户生产区废水经地沟收集后排入屋外地下集水罐,强排进入污水总管,污水总管经持续改造,采取明管明排设置。肠衣城采用雨污分流建设,雨水口建设初期雨水池和回抽水泵,外排口设置有阀门并安装了监控视频,检查时阀门关闭,未发现排水迹象。检查发现肠衣城内东北区域雨水窨井内水位高,确有管路堵塞隐患,少数加工户在店面口随意冲洗地面,冲洗水可能漫入地面雨水明沟,从而进入雨水管网。现场核查肠衣城周边无直接相邻农田,最近农田在恒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北侧和东侧,农田高于周边道路和雨污管网窨井,实地勘察未发现田地有白色结晶体,农田内作物长势良好。如皋生态环境局将于近期安排对肠衣城废水及恶臭浓度进行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4.肠衣城内除江苏联众肠衣有限公司有毛肠加工项目外,其他120户均为清肠加工企业或个体商户,联众肠衣持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其他清肠加工户属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类别。肠衣城内所有加工户废水经明管收集送污水站集水池,统一预处理达标后专管送恒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污口安装了COD、氨氮、总氮等在线监控装置,设备定期校准和运维记录齐全,未发现数据造假情况。另查,肠衣城内无名称为鼎泰肠衣厂的企业。
5.如皋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通过污水管网接收如皋市城北街道区域内生产、生活废水,经反应沉淀+水解酸化氧化沟+混凝沉淀+滤布滤池+接触消毒处理后经专管排入通扬河,排污口在惠民大桥下设置有标识牌,现场调阅在线监控数据,未见超标现象。如皋生态环境局曾于2022年4月9日对该公司废水排口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该公司调节池、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池以及污泥浓缩池等工段废气均采用定制玻璃钢加盖并收集,通过生物除臭设施处理,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日积日清,现场检查时厂区周边异味不明显。该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每半年开展废气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部分属实 1.如皋市政府要求如皋市城北街道、生态环境局督促肠衣城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环保意识;江苏联众肠衣有限公司为肠衣城管理责任主体,修订肠衣城内部管理制度,并与所有加工户签订物业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环保、安全责任和义务,保障肠衣城管理有序、生产规范。
2.如皋市城北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联合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江苏联众肠衣有限公司系统梳理排查肠衣城的环境问题,做好雨污管网排查、维修和疏通、维护,杜绝管网堵塞和明管、阀门、计量设备的跑冒滴漏。对废气治理提升,污泥堆场密闭等问题拿出解决方案。要求所有商户门面内自行建设挡水沟(槽),确保屋内任何废水、盐不出店面外环境。
3.如皋市政府要求城北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定期组织开展恶臭监测并增加监测频次,如出现恶臭超标情况,要有处罚措施,同时要从长远角度制定空间优化或产业优化方案;如皋生态环境局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跟踪肠衣城整治进展,并做好技术服务和指导。
7 X2JS202204160030 1.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云台山村,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南厂区,雨天偷排工业废水,导致大庆河水体黑臭,该厂大门对面马路绿化带中窨井散发恶臭;2.南通兴科工贸有限公司旁的小河,水体发黑。 南通市
通州区
2022年4月17日,通州区政府组织平潮镇、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核查。
1.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电解电容器制造,2017年通过环保审批、验收,2020年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南通兴科工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船用硒装件生产,300吨/年金属构件加工项目2005年通过环保审批,2018年通过违法违规项目清理备案,2020年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
2.现场检查时,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南厂区正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未发现暗管和雨污管道串联现象。检查发现,厂区雨水管道内杂物较多,未及时清理造成堵塞,下雨时雨水排放不畅,地面积水严重。企业大门外道路及对面地块已作为西站大道高架施工工地,均已拆除,未发现窨井。经查,4月13日平潮地区连降大雨,该企业雨水管道排涝不畅,造成厂区积水严重,遂将积水抽入市政雨水管网排入大庆河。4月17日平潮镇、通州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对大庆河进行实地踏勘,河面无漂浮物,河坡无垃圾,水体略有腥臭味。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南厂区生产废水总排口、大庆河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企业废水排放口所排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大庆河为劣Ⅴ类水体。
3.经核查,群众反映南通兴科工贸有限公司旁的小河实为中九圩河,河长0.8公里,自然形成的非等级河道。现场检查时,该河道南北两端均已筑坝,不流通,河面漂满浮萍,河水浑浊。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河道水体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中九圩河为劣Ⅴ类水体。该河道西侧为南通兴科工贸有限公司,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和雨水均通过雨水管道排至中九圩河,现场管道不在排水;东侧为南通中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平潮镇环卫所清运至通州区栖枫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部分属实 1.通州生态环境局责令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对南厂区的雨水管道进行疏通清理,确保排水通畅。目前,该企业委托专业施工单位对内部管网进行分段排查,利用管道机器人和吸污车对雨水管道进行彻底排查、整改。
2.通州生态环境局督促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初期雨水收集池扩容。目前,该企业已规划建设6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将原有3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改作为应急池使用。
3.平潮镇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问题整改;拓展排污管网,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同时对大庆河与中九圩河实施清淤疏浚,加强河道管护和日常保洁,增加沿江圩田水系引排水频次,促进水体流动。教育引导沿岸居民加强爱河护水自觉意识,营造生态宜居环境。
4.通州生态环境局责令南通兴科工贸有限公司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接管前,必须经化粪池处理后清运至通州区栖枫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严禁通过雨水管道排至中九圩河。
8 D2JS202204160012 南通市海门市海门街道通源北村小区,每天早6点左右开始清运垃圾,噪音扰民。 南通市
海门区
噪音 2022年4月17日,海门区政府组织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及海门街道赴现场调查。
1.海门区通源北村小区属拆迁安置房,共18幢,525户居民,设8处生活垃圾收集点位,配备40个垃圾桶,以满足该小区居民的生活垃圾投放。生活垃圾由海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收集清运。
2.经查,海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作人员每天早6点左右开始清运通源北村小区垃圾,清运过程中产生一定噪声,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基本属实 1.海门区城市管理局责令海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调整清运通源北村生活垃圾时间,具体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左右;同时垃圾清运时规范操作,尽量降低作业声音,减轻对周边群众影响。
2.海门区政府要求海门街道做好属地维稳工作,加强与通源北村居民沟通交流,增进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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